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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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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学我倒是很像嘛,刚才演得也不错。”王耀赞许地拍拍坐在副驾驶上的林子实。

  “真的吗?”林子实听了一下精神了,眼睛亮闪闪的,让王耀一下想起了母亲养的那条狗,每次回家给自己叼来鞋子后就这样盯着自己。“这是我第一次演戏,本来不想做的,明明是要做歌手的,为什么反而让我来这里耽误时间呢。”

  “做歌手阿。”王耀若有所思地看了看他,从今天经纪人专门把这个新人介绍给自己就可以看出来,公司是打算着力培养他的。“先在影视剧里跟观众们混个脸熟,再推歌的话,接受度会比较高。你不喜欢演戏?”王耀问,现在哪个人不是演而优则唱,唱而优则演,都想要影视歌三栖发展,就连王耀自己,也隔上个三年两载发个唱片。

  “只想唱歌,想唱出能够打动人心灵的歌。”说这句话的时候,林子实望着远方,眼神认真而坚定。

  这孩子有双漂亮的眼睛,王耀想。“喂,唱给我听听吧。”

  “哎呦?!”林子实一下子从座位上窜起来,脑袋重重地撞在车顶上,“前辈你要听我唱歌?”

  “嗯。”王耀笑着点点头。

  “那么我唱前辈的《 love song 》可以吗?”

  《 love song 》?王耀一惊。

  这是王耀十八岁发第一张唱片的主打歌,也是王耀唯一一首自己作词作曲的歌,是王耀写给某个人的歌,很幼稚的歌。那时候王耀还很年轻,爱起来天不怕地不怕,相信着天长地久、相信着只要牵着手就能一直走。后来那人离开了,才知道,原来爱情竟然那样的脆弱,经不住一丁点现实。从那以后,王耀就再也没有唱起过这首歌,他以为自己就象忘记这首歌一样忘记了那个人,忘记了那段感情,也忘记了那段时光。可是,如今林子实一提起,王耀就立马把一切都记了起来,他有些恼怒,恼怒林子实竟然记得这么老的一首歌,恼怒林子实不知天高地厚得竟然要在原唱兼作者面前唱这首歌,所以他的语气很冲:“你喜欢这首歌?”

  “是呀!”林子实似乎是没听出王耀的怒气,欢快地回答。“前辈的歌里,我最喜欢这一首,甜蜜又充满希望的爱情之歌。”说完,他开始唱起来,清澈的男高音,带着青涩的技巧,就像18岁时什么也不懂的王耀。

  王耀突然停下车:“不好意思,我突然想起还有别的事情,不能和你一起吃饭了,你从这里下车可以回家吗?”

  “啊,”被打断的林子实愣了一下,看看前方不远的车站一边笑着说可以一边下了车,刚想跟王耀道个别,车子引擎一响,毫不留情地驶走了。林子实学王耀的样子揉揉鼻子,“果然是首禁歌啊。”

  这并不是王耀的歌里最出彩的,但林子实还清晰地记得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时的情景。电视机里,18岁的王耀抱着把木吉他,自弹自唱,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幸福光芒,仿佛能笼罩全世界。于是林子实喜欢上了王耀,喜欢上了唱歌,喜欢上了心动的感觉。可是因为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王耀却突然再也不唱那首歌了。

  “还是想听啊,什么时候能够再唱呢,王耀的《 love s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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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忐忑的九他妈:

  我终于鼓起勇气来发文了……

  我争取光棍节前将它结束……

  但是,其实,我是那个250党,就是说两小时才能凑500字的笨蛋……

  那么,希望有人看吧……

  喜欢love song请()love 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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