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她原先是病态白的皮肤,也开始泛起白瓷般的光泽。
只是她的穿衣打扮却“蜕化”了,不再是以前那样的穿着得体,而是常见的农妇打扮。
她穿的衣服和鞋子,都是她亲手织布,自己做的。
头上再包着一块蓝粗布——土鳖气息十足。
杨甜甜变成这样,倒不是说她是刻意的,而是生活需要。
她在小溪对面,开了一块荒地,大约半亩多的样子。
有两垄是菜地,茄子黄瓜和土豆,右边是即将收割的玉米。
一群红毛母鸡,咕咕的叫着从里面钻来钻去。
玉米地旁边,还有一台石磨。
有谁能想到,这台做工粗糙的石磨,是被杨甜甜那双小手,拿凿子一下一下敲打出来的?
这样说吧,杨甜甜当前就是自食其力,丰衣足食。
她尤其爱厨艺。
每次蒙秀和师母来看她时,都要带一些做菜的菜谱,来供她研究,实践。
她为什么要健身?
为什么要改变半生的生活习惯,种地,养鸡,学烹饪?
来过几次的师母不知道。
蒙秀也不知道,可每次来看着她时,眼神都格外的复杂,甚至都会有森寒的杀意浮动,但随后就会消失。
杨甜甜也许没看到蒙秀的反应,但却能感觉到。
不过她不在乎。
因为她很清楚,蒙秀无论心中怎么想,都不会阻碍她,更不会伤害她,只会无条件的配合她。
从一个以前处处看人眼色的,转变成不需在意任何人想法的女人,感觉应该——很好吧?
嗯。
肯定很好。
这从杨甜甜娇、喘细细的跑回石屋前,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细汗,看到不知何时来到石屋门前的蒙秀,毫不掩饰柔媚的笑中,就能看得出来。
蒙秀立即看向了别处,嘴角微微撇了下,勾起不屑弧度。
相比起数月间大变样的杨甜甜,蒙秀并没有多少改变,依旧是宽松的白色长袍,花白的长发披肩,随便用一根蓝布条束起,看上去有些邋遢。
不过,蒙秀却不会再疯癫。
“今天来的这么早?”
杨甜甜顺势倚在石屋窗口,从晒条上拿下一块麻布毛巾,右手擦汗,左手托着右手手腕。
擦个汗而已,用得着用这么矫情的动作?
蒙秀特看不惯,淡淡地说:“睡不着,就过来走走。”
“我的菜谱呢?”
“上个月,刚给你拿来一本。”
“我看完了。”
“杨甜甜,你真以为……”
蒙秀皱眉时,有嘟嘟的电话铃声,自石屋内传了出来。
杨甜甜嘴角的笑,立即凝固。
蒙秀的眉梢,也猛地挑了下,苍白的脸色,立即刷的涨红。
这部电话已经装了数月有余,却从没响起过。
上个月,杨甜甜做饭时失火,八百村民宁可伸着舌头兔子般的跑来看看咋回事,也没谁拨电话。
因为大家都知道,当这部电话响起来时,就是有了李南方的消息。
正是知道这些,所以蒙秀的心才会狂跳——她坚信儿子不会死,可这数月对她来说,每一天仿佛都是一年那样漫长,等的她想发疯。
现在,儿子有消息了。
他,是死,还是活?
明知道儿子不会死的蒙秀,脚下踉跄了下时,杨甜甜已经进屋。
她扑到了门口,抬手抓住门框,抬起的右脚,却在即将落地时,缓缓缩了回来。
任何人,都不许踏进杨甜甜的石屋半步!
这也是她立下来的规矩,没人敢违抗。
昔日这个逆来顺受的女人,现在这样的强势,不是因为蒙秀在那个桃花盛开的夜晚,和她说了那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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