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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七章 生死以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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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这,陈福话锋一转,“不过说起来,魏公公你胆子确是大,前有无锡那事,后有吴淞这事,换了咱家,可是万万做不出来的。”

  “事在人为,咱也是无奈,东林书院欺人太甚,咱若忍气吞声,只怕这会就不能和陈公公游江畅饮了。至于吴淞水营的事,却是咱奉旨而为,不得不做。”魏公公这话是半真半假,不管陈福对他是好心还是恶意,都不可能将自己的底牌露出。

  只要万历圣旨一天未到,他魏公公就万不能让红旗倒了,死到临头也得高呼为皇爷生,为皇爷死。至少,吴淞水营杀将夺权这事,咬死也得是受皇帝嘱咐,给那枉死的管营游击安上抗旨的罪名,若不然,此举便不合法理。

  陈福点了点头,倒未说吴淞水营这事,而是道:“无锡那事,咱也问过不少人,我内守备厅虽不大问地方的事,但耳目还是不少的。刘公公说了,这事不怪你,你做的也不错,若个个都不把我们放在眼里,说赶就赶,说杀就杀,我等还留在这江南之地做什么,不如裹了席盖回京里向皇爷请罪呢。”

  果然还是有同僚之情,唇亡齿寒的道理,南都的大人物也懂。

  魏公公暗松口气,知道守备太监刘朝用的态度八成和杭州的孙隆一样。他有些感慨道:“其实咱也不想那么做,可不这么做,咱内官在这江南岂不如过街老鼠般,人人都能喊打喊杀了。民间有句话,叫做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到了咱这头,也一个道理呢,陈公公说是不是这理?”

  红薯当下在江南倒也有,百姓多在田间余地杂地种些,当成杂食水果来吃。很是便宜,又有叫山芋的。

  陈福笑了起来:“就是这道理呢,你别说这俗语倒是贴切的很。你可知道,自打你这么一闹,求到我内守备厅的人可比那外守备厅多的很。”

  内守备厅指南都镇守太监衙门,外守备厅则指南都守备勋臣衙门。而于南都权势而言,内大于外。

  至于那些到内守备厅相求的人是为何事,这一点,自不须陈福多言了。魏公公也是心知肚明,眼下之江南,能对付得了他手中五千兵马的也只南都了。否则,苏州方面也不会和他这么“僵”着。

  “不瞒陈公公,咱知道咱最近做的事得罪了很多人,这些人非富即贵,在江南有权有势,在京里也是个个能通天,咱这初来乍到的就把他们得罪光了,对咱而言,肯定是件十分凶险的事。正如陈公公所言,事情闹大了,没人能保咱,可是,”

  魏公公轻叹一声,摇了摇头,“然而咱觉得吧,只要对国家有利,对皇爷有利,即使牺牲咱的性命也心甘情愿,如何能因为有福祉就追求,有祸患就避开呢?所谓苟利社稷,死生以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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