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医务室后,陈凌立刻将分配给自己的白大褂,往身上一穿,转头看向外面正一瘸一拐地走进来的张崇,眉头皱了一下。
要是自己没记错的话,这个家伙性格很冲,跟他名字一样,见谁不爽,就打谁,第一天来军队,看到战友鲁阎不爽,直接就开干,第二天看班长唐琅不爽,直接动手,最后自己把自己送到海军训练场去捡垃圾,要不是有人保下来,加上有点本事,肯定捡垃圾捡到退役。
说真的,这个家伙真的是无法无天,干谁全凭心情,军队里面的人都不敢轻易招惹他,生怕被找碴,不过,还有一个人能治他,一个叫做乌云的人。
原本胆大包天的张崇在乌云的面前,直接变成了乖乖仔,一句反对的话都不敢说,毕竟,他被对方虐怕了,不但狙击打不过,连引以为傲的格斗都不行......
这时,张崇进入诊断室后,双眸目不转睛地盯着陈凌。
他看不懂军衔,因此,也不注意看陈凌的肩章。
张崇见陈凌年纪轻轻,有些怀疑。
特么,这个比自己还年轻的小子,似乎在装逼,自己是不是应该去找外面那个美女医生?
这个伤势可大可小,万一这小子把自己治残了怎么办?
不行,得组织这个小子,找个借口让美女医生帮自己瞅瞅。
张崇越发感觉不对劲,眼珠子在打转,使劲在想到底要用什么借口。
突然,陈凌盯着他的脚,笑着道:“脚受伤了是吧?来,先坐下来,抬脚,放在凳子上,让我看看怎么回事?”
本来想打退堂鼓的张崇,竟然鬼使神差,点点头,立刻就坐下来,还十分配合,将脚放在凳子上。
这.......啊......
自己这是怎么了?
张崇看到自己的举动,愣了一下。
这个小子的话,似乎带着一股威严,由不得自己不配合。
张崇回过神,不等陈凌问话,开门见山道:“是这样的,我昨天训练,跟班长比了一下,由于比试的过程太激烈,我的脚底起了大血泡,我以为挑了就好了,所以,我回去宿舍后,立刻用针给刺破,结果,越来越严重,一个晚上过去,现在还痛得更厉害,我等会还要长途拉练,你给我上点药,缓解一下疼痛。”
听完这话,陈凌眉头皱了起来。
在军营,脚底起血泡,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军人在特训的时候几乎都是在站着,以及在跑步,尤其是像无极限越野这样的项目,十个有八个军人在跑完越野后,脚底直接起泡。
但是,像张崇这样,自己挑了血泡,不消毒,还是很少见。
哎,粗人就是粗人,做事完全不顾后果。
陈凌有些无语道:“张崇同志,你难道不知道伤口要消毒吗?要是发炎化脓,不及时治疗,你会残废的。”
张崇大惊失色道:“不是,兄弟,你别吓我,我的脚没废吧?这不就是普通的血泡吗?而且我以前都是这么做,都没太大的问题,这次,可能是我运气不好,突然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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