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部门聚餐,王北依坐在座位上却没有什么胃口。
没上菜的时候,她拿着手机上网,一条条地刷微博,看了几页,忽然看到高中同学一条微博,大意是某人在美帝国主义享受了这么多年,终于舍得回来了。
再看到微博下的相关留言,她整个人彻底愣住。
走出酒楼的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
冬日的夜晚,风吹到脸上很冷。
十来人相互道别,王北依跟两个同事一起去地铁站乘车。
她今年二十五岁,工作快半年了,生活的轨道很简单:上班、回家、上班、回家,标准的两点一线,每半个月回一次z市看父母,偶尔周末不想呆在家里,就跟朋友一起出去逛街。
回到家时已经过了九点。
妈妈从z市打电话过来。王北依跟她聊了十几分钟,妈妈来来回回无非就是那几句话:读硕士那时没找男朋友,现在工作也快半年了,年纪不小了,抓紧时间找一个男朋友。
挂了电话后,王北依觉得有点累,拿了睡衣去浴室洗澡。
洗完澡出来,她走到阳台上仰望天空。
深蓝色的天幕,看上去祥和美丽。
小时候读诗词,王北依很喜欢汉乐府《孔雀东南飞》里的一句话: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
那个年纪还太小,无法直接从字面读懂诗词,看了注释才懵懂地理解其中的含义。
人的记忆是有时限的。高考过后,上了大学,随着大脑空间的压缩与利用,有不少学过的诗词王北依都忘了,可是她仍然记得这句诗词。
时间越流逝,她觉得这几年来自己越来越有韧劲。
高考的时候,王北依发挥得不错,尤其是化学科,因为有着几年的竞赛培训经历,相对于其他人而言艰涩难懂的题目在她眼中并不难,最后考出来的分数相当优秀,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拉高了她的总分,使得她轻松地考上了第一志愿y大。
高考前两个月,她就知道凌舜被上海最有名的大学提前录取。
她的心里既没有不舍也没有不甘。
高三那时仅仅一层楼的距离就已经让她觉得犹如隔了一座大山,如今几百公里的距离跟高三那时也没有太大区别。
都是看不见彼此。
大学的生活并不难适应。
由于高中参加化学竞赛的经历,王北依在大学课堂上能够轻松自如地跟上老师的思路,成绩在本系中一直排在上游。
妈妈跟她打电话时问她有没有交男朋友,王北依说功课太忙没时间。
妈妈叫她学习别太拼命,又不无骄傲地说:“我家的丫头还愁找不到男朋友?”
王北依的反应只是淡淡地笑——比起两年前,如今的她已经学会了不再怨恨和迁怒旁人。
她不禁想起了两年前的情景。
高三毕业典礼举行那天,所有考生都已经知道了自己的高考成绩,老师当然也知道。
王北依在教学楼前遇到了高三的化学老师和詹老师。化学老师对她赞不绝口:“王北依,这次考得很好!老师很欣慰。”詹老师也笑着对她说:“王北依,老师一直看好你。”
当时她心里只觉得詹老师很虚伪——她还记得,一年前,她站在办公室里,独自承受着这个老师冰冷的目光。
碍于学生的身份,她只能恭敬地站在原地,而且对于高三的化学老师,她是打从心底感激的。于是对着两个老师点了点头:“谢谢老师!”
如果现在再回到那一天,或许她还可以露出一个更平和的笑容,用更真挚的语气说“谢谢老师”。
高中两个班有十几个同学都在y大读书。王北依零零散散地听到一些他的消息:他在上海那所高校过得不错,专业成绩相当出众,导师很器重他。
分手后她就没跟凌舜联系过,跟高中同学聊天的时候也没有特意询问他的信息,但是通过迂回的路径知道他的情况。
死党大概是看不过去,对她说:“依依,只是因为你现在遇到的男生不够优秀,所以你一直记着他。如果你遇到更优秀的,也许就能忘了凌舜。”
王北依并不完全赞同。
也许这是一部分原因,可是更重要的是青涩的爱恋所留下的印象太深刻。
王北依了解他,他沉默寡言,看上去很斯文也很好说话,但是有自己的原则——他不是会走回头路的人。
她觉得,应该给他一些时间,让他想清楚。
死党平时跟她无话不说,对她谆谆告诫:“难道他不找你的话你就一直这样?依依,给自己找一个男朋友吧,别亏待了自己。你现在这样,他哪会知道?”
对啊,难道她要一直这样下去?
王北依想,他们都是骄傲的人。她太骄傲,他也骄傲。
当初分手是他先提出来的。她现在没有前行的门。
大学生涯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一半。
她也知道,照这样发展下去,她跟凌舜必然会越走越远,甚至再无交集。可是她能怎么办?
他们是不是会一直维持现状这样的状态?高二那一年是不是他们人生唯一的交点?
此后,就要走向迥异的人生?
她自暴自弃地想,也许自己在他心中,并不是那么重要。
大三上学期,她甚至知道有一个跟他参加同一个活动的女生很仰慕他。
他们彼此的朋友对他们的事心知肚明。其中一个朋友有一次隐隐约约跟她说,还是找一个男朋友吧。
王北依赌气地想,找就找。她又不是没人要,还怕找不到男朋友吗?
也许她在他心目中真的不重要。
可是她还是不想为了找男朋友而找男朋友。她想,如果遇到合适的就试着相处看看,没遇到的话就随缘吧。
其实也没有怎么找。
学院里有一个男生一直对她表示好感,后来鼓足了勇气向她表白。
王北依跟他不咸不淡地相处了几个月,连牵手都很勉强,唯一的一次kiss更不用说了,最后客客气气地分了手。
她心里开始觉得荒唐。
为什么要毁了那些美好的记忆。
尽管那些记忆的尽头,也早已是支离破碎。
硕士毕业后,王北依进了y市一家有名的制药企业,彻底脱离校园,成为一个职场白领。
她知道他在上海那所有名的大学顺利毕业,本科毕业后就去了美国留学,攻读高分子材料硕士,前程似锦。
找工作那时王北依曾经想过回z市工作,但是z市只有几家实力很弱的制药企业,无法让她的专业优势发挥到最佳,最终她还是留在了y市工作。
生活中的很多时候,现实比理想重要。
生活在前行。
王北依默默旁观,从高中持续到大学的同学情侣,即使工作了也很少分开。反倒是在大学里走到一起的,工作后分开了几对。
这其中的原因,王北依无从探究。
她跟一位高中认识的朋友聊过这个话题。朋友也说,无法完全确定原因。只是她们都觉得,相比起大学时期,高中走到一起的情侣更多了一点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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