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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墨斯,奥林匹亚十二主神之一,也是我众多便宜叔叔其中之一。
我看着穿着打扮如同小流氓的赫尔墨斯,其震惊程度不亚于第一次发现狄俄尼索斯是个极端金属乐队粉丝。
他可是商业之神啊!
像什么雷电之神,什么狩猎之神,放到二十一世纪确实没什么用处。
但从古希腊到现代,商业却始终存在着。
人类社会离不开葡萄酒,更离不开商业,而且随着时代进步,商业理应是越来越发达才对。
就我所知,旧神的力量来自于信仰,信仰则来自于供奉、祈祷和献祭。
就算大家不再供奉赫尔墨斯的神像,不再向他发出祈祷和献祭,但他本身就是商业之神,当不了神,他可以自己经商啊!
不论怎么想,我都想不通赫尔墨斯为何会落魄到这个地步。
“你……”
我神情复杂地看着赫尔墨斯:“你是公司破产了?”
赫尔墨斯送给我一个“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的假笑。
“嗨呀。”
他摊开手,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你肯定以为我应该去经商,但丫头,你仔细想想,现在的商人是什么样的?西装革履、坐在精致体面的高层大厦里。那哪儿适合我,天天穿着西装西裤,我还有时间到处乱跑么?”
倒也是。
赫尔墨斯还是宙斯的神使,他有一双带翅膀的鞋,跑的飞快。
要说希腊神话里的赫尔墨斯给我留下什么印象,那就是闲不住,外加“手贱”。
这些旧神们,各个活了千八百年,老油条了。但凡脑子清醒点的,做生意赚钱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只是当个公司总裁,坐在办公室后头,每个月飞固定航线的航班——仔细想想,和赫尔墨斯的画风确实对不上。
比起乘坐交通工具,他可能更喜欢用双脚丈量地面……不对啊。
我猛然回神。
“你喜欢跑步,”我又问,“怎么不去参加奥运会?博尔特的世界纪录就靠你打破了!”
“本来想的。”
赫尔墨斯听我这么说,干脆双手抱头,往脏兮兮的地面一趟,仰面看我:“但后来我好几次偷东西入狱,前科累累,蹲局子的时间太长,挺耽误训练和报名参赛。”
我:“……”
希腊神话里的赫尔墨斯一出生就去偷阿波罗的牛,之后更是战绩果果。
他可是小偷和诈骗行业的老祖宗。
所以洛基才说赫尔墨斯和他是“同行”。
但说句不太好的话,就算是小偷,做好了也不是不行吧?
我的脑海中瞬间想到什么怪盗罗平,什么《十一罗汉》,什么猫眼三姐妹等等一系列传说电影动画的人设。
“你就不能钻研一下,”我忍不住吐槽,“当个大盗也挺好的?”
不比在桥洞下面玩骰子有出息吗!
“你以为我想不到啊,小丫头?”
赫尔墨斯得意地笑了一声:“我啊,在你出生之前就想到了!差不多二十年前吧,我一想现在都是科技社会了,以后就算要当小偷,只靠跟踪撬锁身手好也是不行的。所以我就开始研究电子锁,那可是二十年前!”
二十年前,也就是一九九八年,我还没出生呢。
那会的电脑还是Windows98系统,赫尔墨斯就开始研究电子锁。
我微微瞪大眼:这多超前啊!
“结果呢,不小心研究的太彻底了,刚好我那会在硅谷,和互联网之神一合计,就搞了个电子锁的新技术,开了公司,还差点上市。就在上市之前,我穿着别人塞给我的西服就在想——搞了这么多,我不还是在经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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