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唐在停车场等了一会,便看到三个年轻人走了过来。
为首的那人冷着张脸,左手里提着一个手提箱,穿着条运动裤,模样倒是十分周正,想必平时很受小姑娘欢迎。
老唐回忆了一下安德给他的照片,确定了这人便是安德所说的徒弟了楚子航了。
楚子航身边跟着一个金色头发的洋人,穿着身骚包的西服,小皮鞋擦得噔亮,看样子就知道价值不菲,配上他脸上那三分骚气,两份凉薄,一分嚣张,活脱脱一个暴发户。
老唐心中了然,这哥们肯定是来混学分的。
虽说按安德说的,这学校里大多是些混文凭的家伙,但混和混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按老唐的理解,路明非和楚子航这种国内中产家庭出来的,便要努力些,自然是教授们剥削的对象。
而像这个小金毛般的有钱佬,肯定是学校教授都要供着的存在。
就像每次任务,总有那种花瓶或者阔佬加入一样,这小金毛必然是加入队伍,来混资历的。
而小金毛的后面,便是好些日子不见的老路,路明非了,老唐打量着自己这位好友,好些天不见,老路整个黑了一个色号,人也壮实了许多。
看起来曼斯坦因教授说得没错,卡塞尔的猪肘确实养人。
不过老路的品味还是一如既往地糟糕,一件带着奇怪英文的体恤潦草地套在身上,脚上一双沾着泥巴的运动鞋。
头发蓬乱成一团,眼角上还带着些眼屎,睡眼惺忪看起来好像刚被人从床上拉起来。
老路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老唐满意地点点头,他见过太多在米国迷失自我的留学生了,而路明非显然不是其中的一个。
“您好,你就是罗纳德先生吧,”楚子航走过去,彬彬有礼地伸出右手,用英文说道:“谢谢你愿意来参与这次任务。”
楚子航的用词十分文雅,英语也很标准,让老唐想起那些华尔街的精英,他赶忙握住楚子航的手,笑着说道:“不用这么客气,用中文就行,叫我老唐吧。”
老唐现在是有些明白了,如果说那个小金毛凯撒是来混资历的金主,自己的兄弟路明非是被拉来的苦力,那么显然面前的楚子航肯定是这次任务的主力。
哪怕是一所声名不显的学校,也总会招收一些厉害的留学生,作为自己的招牌。
显然,在老唐心中,楚子航肯定是卡塞尔的招牌,以后会被加到著名校友那一栏的精英。
与楚子航打了声招呼,老唐绕过对方,给了路明非一个拥抱:“小子,没想到吧,又见面了。”
“老唐,我听德叔说了,”路明非倒是有些尴尬:“没想到会是你。”
“反正我现在也没事,正好当次保镖。”老唐说着一拍脑袋:“瞧我这记性,我先去把装备拿出来。”
说着,老唐飞奔向自己的车,从后备箱里拿出一把步枪背在背上,又从杂物里扒拉出一把手枪插在腰上,手里提着一盒子弹走了回来。
“这样就行了。”老唐用中文说道,又换成英文对小金毛凯撒喊道:“我是你们这次的保镖,罗纳德·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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