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坑里捉迷藏的蛆虫,都要比你好看这句话,是她从李南方昨天在电话里骂她的话里,演变而来的。
原话是这样:“林依婷,你觉得全天下的人,都该绝对遵从你们林家的意思。其实你并不知道,茅坑里捉迷藏的蛆虫,都要比你们家的人,要通情达理太多倍。最起码,它们只知道吃屎,而不对给它们拉屎的人,有这样那样的要求。”
这么让人听后,就会觉得胃部强烈不舒服的话,也唯有李南方这种没品的人,才能说出来。
不然,就算有人花钱聘请林大小姐骂个三天三夜,都想不到这么“有品位”的骂词。
林依婷的倔强,彻底惹怒了杨逍,抬拳打在了她左胯骨下三寸之处。
这个部位有个穴道,如果不小心用桌角碰一下的话,会疼地人眼前发黑,心跳加速,偏偏又不会昏厥,连惨叫声都发不出来,只能慢慢熬着。
杨逍这一拳,可比林依婷不小心在桌角上碰一下,更疼多了。
她觉得,就算她用小刀子割自己的肉,都不会有这么疼。
浑身冷汗直冒,恶心无比,只想有人拿刀子捅她一刀,随便那个部位,只要能给她熟悉的正常疼痛就好。
好不容易,这种无法描述的疼痛感,渐渐轻了时,她又听到杨逍阴恻恻的问道:“说不说,我是天下最帅的那个人?”
“蛆虫,都比你帅啊!”
林依婷终于能说话了。
用尽全身的力气,嘶声尖叫出了这句话。
“自己找罪受,就别怪我了。”
林依婷的倔强,大大出乎了杨逍的意料。
却没引起他哪怕一丝丝的佩服,然后不忍,就此放掉她。
反而激起了他“天真”的戾气。
他就不信了,就凭借他的本事,会折服不了一个女孩子。
再次一拳打在她胯下三寸后,杨逍左手搂住她的腰肢,抬头左右看了眼,抱着她快步走出了人群。
他要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收拾下这个胆敢说他不帅的女孩子。
他听大长老等人说起过,外界世风虽然日下,但真正的豪门贵族家中的女儿,却依旧注重自己的贞、操。
就像他一眼,就能从林依婷嘴上细细的茸毛,看出她是个原装货。
那么,既然剧痛都无法折服她的倔强,她最看重的贞、操呢?
杨逍不觉得,林依婷会为了不承认他是天下第一帅,就会丢掉保存二十多年的身子。
他没有男人的功能,可让一个女孩子变成女人,非得需要男人吗?
比方——狗。
杨逍在来会展中心这边时,就已经围着四周溜达几圈了,曾经在不远处的某个仓库传达室旁,看到过一只体型强壮的哈士奇。
公狗。
在杨逍心中,自称是万物之灵,满嘴讲述仁义道德的人类,本性其实比动物更加残暴,丑恶。
就拿狼来说吧。
它们只会在饥饿时,才会捕杀猎物。
但人类呢?
却能为了利益,做唯有你想不到的,却没有他们做不来的坏事。
所以,杨逍决定要用那只哈士奇来威胁林依婷时,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今晚贴身追随林依婷出来的黑西装,当前还在会展中心内,对牛主任他们大发神威。
而早就被安排在南方集团走秀现场的虎子等人,在上万人夹裹中,有谁会注意到大小姐来过,又被人强行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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