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拼命走,两千里也是行的!
但是秦若没有那么做,而是按照正常的行军速度加了一倍的速度,这还是考虑到黑魔骑士都是高手的情况下才这么做的。否则,只能是按照常规的行军速度前进。
常规的行军速度,并不是随意得来的,而是经过了无数年的行军摸索出来的经验。这样的速度下,才能保持军队的体力和战心。如果再多了,很容易造成军队过度的疲劳,即便是到了地头,也都累瘫了,还打个屁仗?
秦若的这只小队伍,当然不能以常规军队来衡量,但是他们的坐骑,却赶不上常规的军队坐骑,这就导致他们的速度,只能是渐渐放缓。
“家主,这样太危险了,不如家主带几个贴身的侍卫先走,我们留下慢慢走。”雷看看又要天亮的天色,按照他的估计,这第三天的整个晚上,他们行进的距离,没超过一千五百里。
秦若摇摇头:“既然一起来了,就要尽量一起回去,我们已经丢了不少兄弟了。而且,就算我先走,也未必有用。如此遥远的距离,再分散了力量,随便一支百人黑魔骑士,都能让我们无计可施。保持现在的队伍,对方如果么有五百人以上,要想留下我们,未免就不可能了。”
秦若如果孤身一人,肯定是能回去的,而且,不会太麻烦,一路潜行之下,更换几次恶魔外壳,以秦若的力量,要回去,太简单。
可是秦若做不到,他丢不下这些黑魔骑士,这都是他的最精锐的黑魔骑士。如今这些黑魔骑士,早已知道他的身份,宣誓效忠他,实际上,已经算是他的兄弟朋友。至少在秦若的感情是这样的。
这也是太清说过的,秦若看重情义是优点,但是也是他最大的弱点。
所以,他舍不下!
而且,他认为,自己还是有把握带着这些人回去的。
“前方,寻找一个小镇,洗掠。”秦若咬牙道。
这个时候,做出这种决定,绝对是很不容易的,不是因为道义,对恶魔的世界来说,这种情况下的洗掠,并不算什么。
而是这个时候洗掠这个小镇,很容易留下痕迹,不管如何,他们这么一队人,都会落入有心人的眼中。而且,一个小镇,尤其是这个已经算是大公爵领地内比较富裕的区域的领地,动辄就是两三万甚至三五万人,就凭借他们七十个人要杀光不可能的……必然会留下痕迹的。
雷拧起了眉头:“家主,可是……”
“不用可是了,执行我的命令。天黑之后,务必最快速度找到前方的小镇,洗掠之后,我们连夜出发。现在,大家找个地方休息。”秦若看看即将亮起来的天色,呼出一口气说道。
而他们的身后,两个大公爵带领九百黑魔骑,却是不疾不徐,按照急行军的速度,一路上,不断在城镇得到补给,更换疲劳的黑魔骑,始终保持了每天行军四千多里的速度,往前追来。
此刻,距离他们只是落后一天的路程而已。秦若他们白天要休息,晚上赶路,而对方恰恰是白天赶路,晚上休息……如此一来,估计今天晚上的时候,他们的距离就会达到很微妙的程度……但是不管是秦若,还是那两个大公爵,都不知道对方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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