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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八章 臣乞骸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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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家把周元仁、周二忠等纵火案所有罪犯交给奇山区,奇山区把纵火案主犯周元仁和周二忠千刀万剐,另,周家赔偿给奇山区五百万两银子。”

  张景给王承恩发的电报上说:“周延儒自砍一只手,自断一条腿向昨天晚上死在火灾中的无辜者谢罪。”

  周延儒字玉绳,号挹斋,南直隶常州府宜兴县(江苏省宜兴市)人,历史上,周延儒贪污受贿弄了很多银子都送到他老家宜兴县。

  历史上崇祯十六年(1643年)七月二十四,崇祯皇帝命锦衣卫派人催促周延儒从宜兴县来京师候旨。

  贪赃枉法纵敌误国,自知罪孽深重的周延儒预感此去必定在劫难逃。

  临行前,周延儒把他贮藏珍宝的楼阁三楹(房屋)付之一炬,火焰五彩斑斓,这说明,周延儒在他老家存放了很多金银财宝。

  连夜逃出京城的周元仁和周二忠等纵火案的罪犯应该逃向周延儒的老家宜兴县了。

  骂害死他多个女人的周元仁一句,张景命令奇山区苏州办事处保安队攻占周延儒在宜兴县建的超级豪宅,收缴周延儒存放在他老家的不义之财,并在周延儒老家等着周元仁、周二忠等人自投罗网。

  张景的条件是周家把周元仁、周二忠等纵火案所有罪犯交给奇山区并赔偿给奇山区五百万两银子,他还让周延儒自砍一只手,自断一条腿。

  大太监王承恩心里骂张景很多句,他回到皇宫向崇祯皇帝汇报后又说道:

  “张景一点犹豫也没有就拒绝了,他不要周家的女人,老奴觉得最主要是前两条,圣上,周大人把周元仁、周二忠等人还有五百万两银子交给奇山区后,应该就没事了。”

  “你猜错了,张景行事嚣张跋扈,肆无忌惮,奇山区会抓捕周元仁和周二忠等人,他们会在整个大明抓捕周元仁、周二忠等人。”

  崇祯皇帝喝了一口水:“正在抄周延儒在京城的家,奇山区应该会到宜兴县,把周延儒的老家抄了,周延儒的银子都会被张景抢走,他肯定会千方百计逼周延儒自砍一只手,自断一条腿。”

  知道张景的条件后,周延儒跪倒在崇祯皇帝身前:“圣上,老臣教子无方,我没有脸待在内阁,臣乞骸骨。”

  乞骸骨,意思是自请退职,请求使骸骨归葬故乡,向崇祯皇帝辞职,周延儒以退为进,为了朝廷的颜面,圣上应该不会让我走,他也不会把我交给奇山区。

  “兵强马壮,奇山区肯定大索天下,抓捕吾儿和周二忠等人,他们抄了我在京城家后,应该会派人到宜兴县抄我的老家。”

  周延儒心里骂张景一句,提三个条件,张景在意的是第三条,他想让朝廷逼迫我自砍一手,自断一腿,张景心思歹毒!

  历史上崇祯四年(1631年)闰十一月,由言官掀起一个弹劾周延儒的高潮,陕西道御史余应桂、户科给事中冯元飚、四川道试御史路振飞等纷纷上疏列举周延儒贪赃枉法、专横跋扈之事。

  后来,崇祯皇帝把周延儒撤了,现在是崇祯四年四月,崇祯皇帝已经有撤掉周延儒的心思,但他不想现在就撤了周延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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