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城下列阵的这一千多号人,真的是一千个诺德重装武士和奥克兰重骑士的话,带队的狼骑兵统帅戈尔哈什一定会当场扭头就走吧?他虽然是个骁悍嗜血的典型兽人式的将领,却绝不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脑残。
不过,如果是这么一群联邦的废物点心部队的话……
“一战可下!”碎拳氏族的狼骑兵统领如此地确认。他肯定是不知道自己已经悲哀地竖旗了,历史上所有认为敌人“一战可下”的将领,最后都没啥好结果。
率先发动冲锋的半人马的长矛手们。他们本来最擅长使用的是标枪和弓箭,论起提着长枪冲锋陷阵的活,他们比奥克兰人差远了,武备可是毫无可比性。这些半人马使用的长矛也大多都是一米半左右长度,说白了就是一根长木杆套着一个铸铁的枪头。他们大多数都只穿了用厚亚麻制的布甲,防御力方面,只能说是聊胜于无。更何况,对于半人马来说,这样长度的长矛甚至只能算是格斗用兵器,也只有少量的头领级的半人马才拥有硬皮甲和大剑砍刀这样纯金属武器。
如果他们面前的矮人的铁甲步兵方阵,这些半人马的冲锋或许就会如碰上大坝的河水般虚弱吧。不过,这些人所需要面对的毕竟只是联邦的菜鸟部队。而且比起那些骑着座狼的同僚们,他们的冲击力还是要强上一些吧。
戈尔哈什的战术意图非常简单。让前排的半人马冲垮敌人的阵列,尾随其后的座狼骑兵再从队列的缺口中冲进去扩大战果。一旦战术意图达到,联邦军队就难以避免全军溃散的命运了。到了那个时候,是将这些不知死活的联邦士兵一个个杀死呢,还是屠杀城下的难民,就看自己的心情了。嗯,如果运气好,说不定可以乘着城下的混乱直接冲入黑漫城呢。
半人马们冲锋的速度真的不算慢。他们离联邦士兵排好的阵列越来越近,很快便进入了一百五十米的距离。这是半人马强弓最有效的射击范围了。很多半人马拿起了自己的长弓,一边冲锋一边开始放箭。
不算密集,但是穿透性和破坏力都很强的箭矢飞入了密集的人群之中。其中有一半箭矢被士兵们用盾牌接住,但另外一半却制造出了有效的杀伤。不少士兵被打穿了要害位置。当场就断了气。
没办法,联邦只有像中央禁军和东方军团的精锐陆军士兵才有可能配备巨大的塔盾和结实的金属甲胄,而黑漫城的守军大多数都只是菜鸟的士兵,主要的装备只不过是生铁头盔、硬皮甲、木杆的长矛、除了耐用就没有任何优点的厚脊配剑,以及包着铁皮的圆木盾。另外,这些士兵们也不可能真的如那些训练了许久的精锐军团一样,迅速集结成密集的盾墙。
陆希能够通过金大腿提高他们的士气,却不可能马上提高他们的训练度和纪律性。
不过,即便如此。他们的表现也足可以让城头上的友军和城楼下的难民们目瞪口呆了。像这样完全由菜鸟组成的队伍,在面对着敌方优势骑兵的冲锋,同时还要遭受箭雨洗礼的情况下。或许在身边人被箭矢打倒的那一刻,就会陷入无法抑制的慌乱中吧。
可是,他们依旧抬着盾牌和长矛,紧握武器的双手不见丝毫的动摇,目不斜视地注视着前方,宛若一尊尊用青铜铸成的雕像。
“这。这群家伙,还是我认识的那帮人吗?我们昨天好像还坐在一起喝酒吧?那家伙不是还口口声声地嚷嚷着什么这座城已经守不住了。大家都死定了之类的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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