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兵蒙德森将自己的长矛刺入了一名兽人的咽喉,然后用力地拔了出来。这是他今日干掉的第二个敌人,对于一个普通的士兵来说,这样的战绩其实已经相当不错了。他看着那个比自己高上一整个头,身体也比自己强壮上一整圈的敌人捂着致命的要害伤口哀嚎着倒地,虽然已经累得气喘吁吁,却难以掩饰心中的兴奋和成就感。然后,这位第四军团最普通的长矛手,看了看周围的战场,看着自己的战友们如同追赶兔子一般掩杀着已经完全失去了战斗意志的兽人们,总有一点非现实的虚幻感。
要知道,在半年多以前,他还只是一个农夫家的小儿子,因为父母去世,长兄继承了家里的小农场,他不像一辈子都在兄长的家中寄人篱下,这才和几个同乡一起离开了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的偏僻小岛,寻找生活。可是,他从来没有想过会成为军人,之前人生的二十几年,杀过的最大号的动物便是鸭子了。像是成年的兽人,哪怕是站着离自己不过十米远,便已经能吓得自己魂不附体了吧。
可是,现在的他,却能在战友的配合下,用稳健的动作将长矛送入对方的要害,内心不但毫无波动,甚至还觉得这才是自己的事业……
“生活改变人”这么有哲理的话,没有读过书的蒙德森自然是说不出来的。可是,他现在却非常享受这种感觉。以冷兵器时代的标准来说,无论是技能、心态还是战绩,他已经完全算得上是最优秀的精兵了。
当然了,这位年轻的列兵毕竟还是凡人,离真正身经百战的老油条还是有一定差距的,一边喘着粗气一边竟然在发呆,浑然没有意识到,旁边一个还没有死透的平原巨魔,支起了半身,举着自己的投枪便想要偷袭。
“呯!”清脆的枪声在他身侧响起。
巨魔的脑袋爆成了一团血雾,这时候是真的死的不能再死了。
“蒙德森!想死么,你这个蠢货!”一名穿着简单的披甲衣的士兵跑到了他身边,大声地骂了一句。
如梦方醒的列兵赶忙向对方道谢,却没有掩饰自己羡慕的目光。对方只穿了一身皮甲和布袍,比穿着皮链甲,配短剑和长矛的自己,似乎是要屌丝了不少,可第四军团现在所有的将士们都知道,他们手里的那根“大铁管子”可比一身甲胄外加上精钢宝剑要厉害多了。手持这玩意的披甲布衣众,完全便是“军团王牌精锐”的象征。
……当然,这玩意到底为什么这么厉害,没读过书的蒙德森列兵也是不知道的。他只知道,和自己一起出来的同乡拉比特成了大铁管子兵的一员,自己则是最普通的长矛手。
“别想了!”拉比特得意洋洋地拍了拍手里的导力枪:“这玩意可是精贵货儿,不是你这个粗手粗脚的笨蛋伺候得了的!”
“你家里不就是铁匠,有钱在圣堂读了两年的书嘛,有什么……呃,是比我了不起一点。”蒙德森有些不甘心,但也不得不承认,在家乡小村里就是同龄熊孩子头的拉比特,确实是比自己强那么一点点了。
“我干掉了两个兽人和一个巨魔了!”蒙德森昂首挺胸地道。实际上,那个巨魔是他和小队的战友们一起上才弄死的,人头最终算到了带队士官的头上。不过,就算是两个兽人的战绩,也足够他吹上一辈子了。
“哼,我打死了至少五个半人马血旗兵外加上三个山岭巨魔!”拉比特拍了拍自己的导力枪,居高临下,不屑一顾。当然了,这其实也是在吹牛,只不过听起来说服力要更大一些罢了。
“看到那边那个巨魔了吧?两个头,披着甲,还拿着法杖,一定是个大人物!跟我来!”拉比特一边往自己的枪膛里填入了子弹,一边这样地招呼自己的发小:“干掉他,我算你四分……不,三分之一的功劳吧?”
“那,那么大的一个块头!干掉了得多少奖金啊!”列兵看着离自己百米开外的一个目标,忍不住连口水都要留下来了。
“……关键是升官啊升官!你就想着赏金,这辈子都没出息了啊!”导力枪手恨铁不成钢地看着自己的发小,再次感受到了格局和眼界上的优越感。同样没读过多少书的他,浑然没有意识到,在以往的战场上,这样拥有双头的巨魔施法者和普通的小兵相比,几乎就是另外一个次元的的生物。就算是来上百十号人一拥而上,也有可能是送死。可现在,手里的导力枪竟然给了他这样的信心(亦或是错觉)——自己一个大半年前还是铁匠学徒的普通人,但现在其实是有可能干掉一个天赋施法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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