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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夫雷沙上校一直都觉得,如果是在维吉亚,他一定是可以凭借勇力获得爵位封地吧?毕竟他可是诺德历史名门奥夫雷沙家族的后裔呢,虽然这个家族早几百年前就已经烟消云散了,他本人这个姓氏的来源也着实有点可疑。
不过,他本人虽然长着一副除了头发和瞳色都特别诺德的超魁梧体格,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联邦人。他当过家乡小镇的警备队长,当过当地领主的家臣护卫,后来又和出生伊莱夏尔普通市民的妻子认识,便参加了联邦军。他以前的主君还算厚道,给了一笔不错的奖金,足够他在首都安下家来。
他没有受过什么名师指导,但天生神力,而且习武的天赋也确实不错,便凭借勇力成为了军官,家庭也很和睦。虽然不算是什么大富大贵,但生活也没什么不满的地方。四十岁成为上校,以非职业组非魔法师的军官来说,绝对是爬得很快的了。要知道,和他同期的人,能成为军官的都不超过一成,还没退役的现在也只是混成了军士长而已。
他也算得上是有情有义,妻子去世后便埋在伊莱夏尔的市民公募,独生女也一直生长在这里。虽然上校一直觉得自己能凭勇力成为真正的诺德贵族,却也没准备真的移民了。而且,是金子总是能发光的,这不,新上任的提督不就很赏识自己吗?女人能到那所只有贵族高官家女儿才能上的白茶花女子学院,靠的不就是他的帮助吗?
等到司令官阁下从涅奥斯菲亚回来,还是应该送一份礼物上去的。不过我这是在表示感谢,觉得没有乘机和司令官拉关系的想法哦!嗯,上次看到的那套奥克兰风格的银餐具就很不错。阁下好像挺喜欢这些东西的。嗯,虽然要花上几个月的工资,但也是划得来的。
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还是能请司令官他老人家到家里来吃一顿便饭,这样我就彻底算是阁下的“自己人”了诶嘿。
“真有这样机会的话,可以带我一起吗?”他的副手迈斯利?凯米尔中校道:“其实啦,我也很希望和司令官大人处好关系的。我找到了一套炎龙皇朝时期风格时期的,而且还是白星商会出产的。价格倒是比您看中的那套是要贵一些,但我们可以各出一半。就相当于是我们一起送的。”
凯米尔中校是一位三十多岁的青年军官,畜着短须,文质彬彬的表像中却似乎总带着三分洒脱和七八分放荡轻浮。总体来说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美男子,同样也是很一目了然的花花公子类型。
这样出生名门的公子哥按理说是会看不起奥弗雷沙这个“四肢发达的野蛮人”上司的,但意外的是,相处一段时间,他们不但没有闹出什么矛盾,而且意外地相处得很不错,几乎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
实际上,大多数舰队军官不知道的是,这两位认识已经有些年头了,而且是在伊莱夏尔某个中高档次的夜总会认识的。一个是因为夫人去世总需要解决一些生理需求,另外一个则是天生的夜店动物,按理说不该是同路人,但男人这种动物,既然在那种地方认识了,成为好朋友不也是理所当然的吗?
“呃,这样倒是可以……但为什么呢?”奥弗雷沙上校有些糊涂。
“上次您看中的那套奥克兰风格银餐具虽然很精美,但却是圣泉皇朝的风格,差了点沉淀感。您知道的,这家的商会的祖先可就是为当年的德拉格尔皇家做典厩和大膳服务的伊斯梅家族呢。其制作的各种小器皿才更有古典的丰韵呢!而且价格非常适中,既不会太贵重到让对方不不愿意收,也不会显得寒酸,更重要的是,能体现我们挑选礼物时候花的心思。我们的司令官也是大富大贵之人啊!不会看重礼物的价格,却更会看重礼物的实用性、美观以及我们这些手下人对他的一片忠心啊!”
所以说,送礼果然是个技术活啊!和自己比起来,迈斯利简直就是个艺术家,要是早认识他几年就好了。
“师傅!”奥夫雷沙上校炯炯有神地看着对方,数秒后便准备纳头就拜。
“别别,这让下官如何消受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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