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后,林秋意因为工作出色而被调回总公司,成为了第二事业组的组长。
事过境迁,曾经对她使绊子的那个安娜,依旧不咸不淡的做着一个高级顾问,成为了她的下属。
每每想起她站在自己面前面色发白的样子,林秋意就觉得爽到爆炸。
这不就是努力工作的意义嘛!
有钱,有面子。
越想越开心,逛超市的时候一不小心东西就买多了。
傍晚,林秋意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敲响了一个公寓的门,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来开门。
门打开的瞬间,一个鸡窝头的女人皱着眉头,声音不爽的开口,“你怎么又不带钥匙?”
眼前的这个鸡窝头是她的大学室友兼闺蜜,张婉意,某五百强企业的大小姐,大小姐天生不爱职场生活,只愿意在家里码码字,做一个言情小作家,过着日夜颠倒,每月工资连个包也买不起的宅女生活。
调回总公司的这半个月,林秋意就是跟她挤在这一个高档公寓里。
林秋意笑着挤过去,“忘了嘛!”
鸡窝头,哦,不,张婉意生无可恋的躺倒在沙发上,仰天长叹一声,“看来我真的要换个密码锁了。”
林秋意把东西分分类,调侃着开口,“你不是不换吗?”
之前她也说过要她换个密码锁,谁知这大小姐说,觉得用钥匙插进锁孔,再打开门的瞬间比较炫酷,是现代密码锁所不能代替的。
如此科技现代化的单身公寓,估计整个小区里,只有她一家还用着钥匙开门了。
说到这,张婉意愤愤的坐起来,恨铁不成钢的看着她,“我是不想换,谁让你天天忘带钥匙的,我可不想再从睡梦中爬起来给你开门了。”
林秋意说,“也没有每天吧。”
张婉意说,“呵~,倒也不是每天,反正你回来半个月最少有十天是忘了带钥匙的。”
“有这么严重?”
张婉意白她一眼,“就是有这么严重,要不是看在你每天给我做饭的份上,我早把你踢出家门了!”
说着便走向她,摸摸这个掐掐那个的,好奇宝宝一样,“你今天要做什么啊?用不用我帮忙?”
林秋意从她手里把菜菜救下,说道,“算了吧,你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连菠菜和生菜都分不清的人,我可不指望你。”
“切,看不起人呢。”
“还真不是我看不起你,你告诉我这俩哪个是菠菜?”林秋意举着一颗生菜和油麦菜问她。
张婉意想了想,指着左边的开口,“这个!”
然后看了一眼林秋意似笑非笑的脸,又变卦,“不对,是右边这个!”
林秋意露出一个emoji的微笑表情,“你还是等着吃吧。”
张婉意拉个椅子坐下,开始给自己找场子,“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专长,我跟你比谁会买包了吗?”
“那真是,比花钱一般人可比不过你。”
张婉意得意的一甩头,鸡窝头跟着上下颤抖,“就是啊,我多厉害啊!”
林秋意忍着笑,“大小姐您能把那头发捯饬一下吗?你现在这个样子,简直不忍直视。”
张婉意翘着兰花指,做作的摸了一下头发,扭着身体开口,“你不懂,这叫灵感的聚集地。”
“切,那你干脆剪个WiFi多好啊!到处接收信号。”
她继续翘着兰花指,指着她一甩手,“肤浅!”
林秋意后退几步,对着她做出个嫌弃的表情。
过会儿,张婉意从洗手间伸出头,拉着脖子问她,“我说,你回来这么久了有没有回家去看看?”
张婉意说的这个家其实是她亲生父母的家,一次阴差阳错的情况下,她给一个白血病的男孩捐了骨髓,而那个男孩又恰好是她同父异母的弟弟,就这样她终于知道了自己的真正身世,而且很不一般的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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