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逮只野鸡,逮俩小鸟儿在山上烤过,可是烤不出他娘这手艺。
也没见他娘做什么。
顾春华白了他一眼,“好了好了,你看着兔子,别一会儿把外面烤焦了。”
过了不知道多久。
顾春华用木刺轻轻挑了一下兔肉,一股浓郁的香味儿散发出来,点点头,“好了,可以吃了。”
陆延庭一听这话,急忙把木架子搬到一旁。把火堆移开。
“娘,你先吃。”
虽然陆延庭看到兔子早就已经在那里咽口水。
居然还真的很有孝心,硬是忍住自己的哈喇子,把头扭到一边让顾春华先吃。
顾春华看了看陆延庭,满意的点点头,她不会养儿子,不过会养战友。
陆延庭起码品性不错,而且这几天观察看来除了莽撞一点,其实还算是聪明伶俐,反应也很快。
再加上动手能力强,几乎是举一反三。
这小子天生就是一个当兵的料。
她不会教育儿子,更不会教育子孙,没有这个先决条件也没有这个经验。
可是她知道怎么和自己的兵成为朋友。
就让她和陆延庭成为一对母子名义的战友。
拿出木刺,只见顾春华手起刺落。
整个兔子居然被她从中整整齐齐的一分为二。
那个干净利落,而且两份兔子的大小几乎是毫无差别。
陆延庭把头扭到了一边,只听到身后传来了某种声音。
荒郊野岭的他也生怕有什么意外。
一回头却看到兔子已经变成两半,只看到顾春华用树枝挑着半只兔子递给他。
“一人一半。”
陆延庭看了看兔子,兔子虽然肥美,可是去掉皮和内脏以后整只兔子只有三斤多。
烤完了之后,兔子还有点缩水。
要是让他一个人吃都不够,刚够塞塞牙缝。
娘虽然弱不禁风,其实娘也饿了这么多天,他怎么会不知道?
那天在会宾楼吃饭的时候,娘一个人可是吃了三碗米饭。
就他娘这饭量,这只兔子下去也就刚刚够。
他娘现在分出一半儿的兔子给自己,就是宁肯自己挨饿,也生怕他这个儿子挨饿。
“娘,您先吃,您吃饱了我再吃,要不然我吃这个兔头,我最喜欢吃这兔头。”
说着把半个兔头拧下来,拿着兔头就要走,却被顾春华一把拉住了。
“让你吃你就吃,咱俩还要长途跋涉这么长时间。谁知道要走到哪一天!饿着肚子明天怎么赶路?”
说着就把手里剩下兔子塞到他的手里。
“趁热吃,外焦里嫩,特别好吃。对了,明天白天赶路的时候,你记得提醒我。咱们白天就得把晚上的干粮准备好,明天多打两只兔子。
咱们一人一只,谁也不用抢。”
顾春华撕下一条兔腿咬了一口,虽然说手艺和火候差强人意,可是不用自己动手。
陆延庭一听顾春华的话,急忙点点头,他娘说的对,明天还要赶路。
“娘,我知道了,明天白天我一定想法子在路上抓野兔。”
娘抓野兔的本事,他可没有!
看来他还得好好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