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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女刺客(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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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坐在案牍库,手里翻阅着一份卷宗。

  这是他昨天拜托柳清风,亲自前方品芳楼,记录的一份详细的案情卷宗。

  这份卷宗中,对于海棠的死,除了郑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外,还有一个人难辞其咎。

  黄国公府的二公子,黄韬。

  甚至可以说,郑建只是一条狗,真正的罪魁祸首,是黄韬。

  昨日郎中大人审案的时候,对黄韬只字不提,因为提了也没用。

  黄家是和薛家一样的三等公家族,后宫有一位地位靠前的嫔妃,就是黄家的女子,一个青楼女子而已,别说她是自尽的,哪怕她是黄韬亲手所杀,清吏司也治不了他的罪。

  大夏的律法,是约束平民的,对权贵无用。

  但海棠的仇,不能不报。

  此人,林秀必杀之。

  以他现在的身份和实力,明面上自然是不可能拿黄韬怎么样的,甚至暗中的手段也没用。

  林秀想过借太子之手。

  但转念一想,太子连他都杀不掉,更何况是杀三等公的孙子。

  这个没用的东西,根本指望不上。

  林秀并不着急,太子他尚且不惧,黄韬自然也不算什么,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现在没有机会,不代表以后没有,只要耐心一些,总能等到弄死他的好机会。

  离开清吏司时,林秀在门口看到两名捕快在和一名老者说着什么。

  路过的时候,他随口问道:“怎么了?”

  一名捕快道:“回林大人,这位老伯说,他家里的田地被地主占了,想让官府帮他做主,但这种事情,我们清吏司也不管啊……”

  清吏司是专门处理刑事案件的,的确不管这些民事纠纷,如果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清吏司管,他们根本忙不过来。

  老人闻言,眼神暗淡了下来,说道:“去过北城衙门了,他们说我没有证据,也去过西城衙门,他们说不是他们辖区的案子,他们也不管,我也不知道该去哪个衙门,那是家里唯一一块产粮的地,要是没了,明年一家人就要饿死了……”

  王都这些衙门的职权,是有些不清不楚,各大衙门之间互相推诿,百姓不知道何处申冤,是常有的事情。

  林秀道:“百姓生活不易,老人家来都来了,你们两个就帮他去看看。”

  两名捕快面露苦色,这本来不是他们的职责,这都快要下衙了,还要陪这老人跑一趟,这天寒地冻的,待在家里多好,谁愿意出去乱跑……

  林秀看了两人一眼,从袖中取出两块碎银,说道:“这算你们的外差,这是差遣费。”

  两人闻言,眼前猛地一亮,立刻接过银子。

  这两块碎银,少说每块都有二两,是他们一个月的俸禄了。

  和银子相比,跑个腿算什么,两人立刻喜笑颜开,说道:“林大人交代的差事,我们马上去办!”

  银子对林秀来说,就只是数字而已。

  他对生活没有太高的要求,酒肆每月百分之一的利润,都够林府上下生活的十分滋润,更何况还有即将开业的香水铺,他以后的钱只会越来越多。

  反正这些是赚权贵的,权贵的银子,大都靠剥削百姓,这也算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林秀一点都不心疼。

  寒风中,那老人颤颤巍巍的跪在地上,说道:“谢谢大人,谢谢大人,您是一个好官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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