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了,还威胁起诉,还这么私下要钱,开玩笑呢,他当法律是什么,他当法院是他家啊!”
“而且不得不说,你那位观众做的也很好,滴水不漏啊,发现外卖没了,然后又点了一份同样外卖的操作,真的是不错,有我的风范,哈哈!”
电话那头的方大状说的那叫一个口沫横飞,激动万分,周毅都习惯了。
每次方大状遇到这样的事都会很激动。
这让周毅觉得自己差的有点远,因为他在之前还叭叭给人上课呢。
结果这件事里愣是没看出来对方居然会是敲诈勒索,当然是不是犯罪,这一点方大状那里也无法完全确定。
因为一般来说,我们判断一个行为,一个事件是否犯罪,都会按照其构成要件来区别。
但是刑法中有时候单纯依照构成要件不太好区分罪与非罪,那么这时候就要用到最高法的各种司法解释。
方大状还在不停地说,大概这是律师的天性?
反正就是特别能说,从一件事,可以直接引申出无数的法律来,就在电话里开启了一次普法。
每次面对这样的情况,周毅都会有一种想法,如果,如果他周毅把这录音发出去卖钱,构不构成犯罪。
说真的,有那么一瞬间,他周某人真的生出了这样的想法……
但是想想对面是方大状,还是算了吧。
好好的活着,不好吗?
“其实吧,你可以告诉那个观众,她的选择有两种,第一呢就是直接报警,按照敲诈勒索未遂来处理。”
“第二呢就是给了钱,然后再报警,到时候会以敲诈勒索既遂来处理。”
这里需要着重强调的一句,那就是,敲诈勒索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
行为犯和结果犯的区别是什么呢?
顾名思义,行为犯,你只要有了这样的行为,那从理论上来说就构成了犯罪。
比如敲诈勒索罪,你只要有了敲诈勒索的行为,那就是犯罪。
而结果犯就不同了,是行为犯的对应方面,又称为实质犯。
就是说,你的犯罪行为必须造成构成要件所预定的犯罪结果,才会构成犯罪。
结果犯最经典的例子就是故意杀人罪,必须造成了法定的结果,才会构成这个犯罪。
“未遂的情况下会减轻处罚,总之让人家自己决定吧。”
方大状说累了,很是满意地挂掉了电话,又收了周毅的红包,这才继续工作。
而这边,周毅则很快将咨询到的结果告诉了对面的关雁。
“报警?敲诈勒索?”
这边的关雁同样是一脸懵逼,周毅大概还能想到一点点,但是关雁,那是真的一点都没想到。
因为在正常人眼里,对方不就是威胁了一下,怎么就会构成犯罪了呢?
当然,周毅也说了,是否真的构成犯罪,还得看司法机关的判断。
还要看她怎么抉择,如果把钱给了,那或许真的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这个罪里面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通过恶意威胁,让对方产生恐惧心理。
然后迫于这种恐惧心理而处分财产。
“对就是敲诈勒索,我可以告诉你,这是方大状说的,你的红包我也给了方大状,你自己想吧。”
居然是方大状做的咨询!
关雁开始犹豫了,对方威胁说给五千块,不给就去起诉她,她怕不怕,正常来说是不怕的。
因为自己的外卖被人偷,又不是说自己给他的。
但是对方在聊天中说了,说关雁是故意的,就是想害人,所以自己好像也应该……害怕?
这会儿关雁反倒有点羡慕周毅了,对方把人送进去毫不犹豫,而她则在考虑一些后果。
咋说呢,毕竟是邻居。
结果就在这个时候,手机又响了,一堆的照片发了过来,连带着的还有一条条语音。
打开看看,还是楼上的邻居,他这会发的是他儿子的嘴肿成香肠的样子。
点开语音,顿时一个怒吼响起。
“你就是故意的是吧,你知道是我儿子拿的外卖,所以你故意弄的那么辣,正常人会吃那么辣的吗?以前从来没有!”
“还有,你是真的不给对吧,我告诉你,我已经去咨询律师了,就是应该你来承担责任!”
“知道什么叫民事侵权吗?你赶紧的,要么过来交钱,要么把钱给我,否则,我今天就去起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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