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当时能回头看一看邓弥的脸,一定会惊讶发现她红了整张脸。
邓弥平日在家,的确吃得不多。
也曾经有过长肉的时候,但是宣夫人很忧心,担心她发育太好,容易被人识破女孩儿的身份,虽然嘴上没明说,可却在为她束胸时委婉提过,毕竟还是清瘦一些更好。
在那之后,邓弥圆圆的脸蛋就慢慢变尖了,并且一直很瘦。
邓弥闷声不言。
“离出去还有很远的路,不想和我说说话吗?”窦景宁道。
“……哦。”邓弥看着他耳后的伤痕,忍不住想了想他幼时的模样,她支吾着问,“你,你小时候和人打架……从来没有输过吗?”
他浅笑了一声:“哈,真是好天真的小鬼。你以为我是什么?天生就是为了打架来的?卫青、霍去病那样的大将军,都不敢夸下这样的海口啊。”
“听傅乐说,你是被踩了一脚,能把对方腿打断的……我真的想不出,还有人会比你更凶残。”
“我凶残?我要是够凶残,就不会到八岁才‘扬名’全京城了。”“扬名”二字,窦景宁主动用上了重音,现在长这么大,他自然也知道当年暴力得近于荒唐,“从记事起,我就知道姑姑是我娘亲,虽然她从来不告诉我,她是和谁生的我,但是那并不妨碍我们间的母子之情,我很在意她,总想要保护她,所以容不得任何人说她坏话,包括间接的,辱骂我是来路不明的野孩子。”
邓弥听了感到心酸:“从记事起,就开始和别的小孩打架么?”
“差不多。内宅的妇人们尤其管不住嘴巴,不仅自己在背后猜疑嘲讽,更或多或少教给了他们家孩子造谣生事的本领。”
“打得对!”邓弥说,“换了我是你,我也得揍到他们满地找牙。”
窦景宁笑起来:“你啊?嗯,你要到像我这么能打的地步,肯定得比我多挨三倍的拳脚吧。啊,对了——你不是问我有没有输过?当然会输,有输有赢,人生常态嘛,我记得最清楚的两次,一次是断了肋骨,一次是被人拿剑差点儿把左边的耳朵削下来。”
左耳?那狭长的伤痕就在左耳后,或许……
“肋骨断了也就是疼,给我刺激最深的,是险些没了耳朵,剑划破了耳后,流了很多血,我甚至都吓呆了,说真的,我没法接受自己少一只耳朵的样子,所以从那次以后,我跟人打架,再也没输过。”
八岁之前,就敢与人动刀兵,真是不俗的胆色。
邓弥搂紧了他一点点,笑道:“原来你果真很在意你的外貌。”
“那当然,我从小就长得好看,顺烈皇后说,这是我最大的优势。”
“顺烈皇后也是因为这个才认你为义子的?”
“不是,主要是因为她很喜欢我娘,知道我是我娘偷偷生下来的孩子,于是就爱屋及乌了,认下我,免得有太多人来欺负我。”
邓弥抬头看看天,忽然就觉得,人长得高很不错。
高有高的好处。
离天空更近,看得见更开阔的风景。
“小鬼,怎么不说话了?”
“你家里来信了吗?是催你回去的?”
窦景宁默了默,答道:“是,我爹认为我没有必要留在这里。”
邓弥说:“你可以回去的。”
“不要,你一个人,我放心不下。”
“……”
“想我快点走,就让我去府衙帮忙。”
《管子》有云:“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
仓廪府库殷实,地方官吏谦廉,境内百姓安居乐业。
旧封国遗风清正。
邓弥挺想告诉他的,清河这块地方,其实被你爹和你爷爷治理得不错。
不过,最终也只是缄默不言。
就算是……默允了他的提议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