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他本该是一个看破了红粉骷髅和环肥燕瘦的千面人。
明明,他本该是一个放下了男欢女爱和生死之念的提刀客。
奈何人心,有的时候就是会不明所以地软上一下。
恰如酩酊时,突然念及的年少轻狂。
恰如睡梦间,突然传来的旧语声声。
白嫡,也不是从一开始就习惯了麻木的。
只是他,已经杀了太多的人,杀到两只手,都已然沾上了洗不掉的血红。
如此想着,自觉污秽的白嫡,便想要放开王戊的手了。
谁知下一刻,王戊就开口抱怨了句:“走得真慢。”
跟着便迈步跨到了他的前面。
拉着他就是走啊,走啊。
一直走到了后院里的马厩旁。
“白嫡。”
“怎么了?”
“今天我要骑马去诗会。”
“为什么?”
“因为少年游,暖风吹飞袖,鲜衣怒马踏歌喉,才风流!”
天光大亮,玉面上点着一颗朱砂痣的人,咧嘴笑着,朗声唱着。
笑得红楼都失了颜色。
唱得白嫡都乱了心神。
是啊。
饱经沧桑,最怕少年游。
寒来寂寞,最怕风吹袖。
孤苦伶仃,最怕说风流。
麻木不仁,最怕犯莽寇。
此时此刻的王戊,就像是一个莽寇。
撞碎了他的心门,驰骋了一场风流。
白衣翻飞,朱红乱点。惹得冰心带泪,寡欲贪缠。
于是白嫡自觉,他大概是再也忘不掉这一个人,和这一张脸了。
哪怕他也知道,眼下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台拟好的戏剧罢了。
哪怕他也知道,王戊亦不过是一个薄情的人而已。
……
“踏踏踏踏。”
七月份的扬州青翠欲滴。
浅草铺落在河水的两岸。
柳树撩拨着水中的倒影。
王戊和白嫡骑着两匹黑马,不紧不慢地走在路上。
他们要去运河的东岸,因为齐王府的诗会,将在那里开办。
突然,一名路过的女子对着王戊丢出了自己的手绢,然后又甜甜地喊道。
“妹妹,我是柳家的二小姐柳若雪。等你有空了,记得来找我玩呐,我请你吃新做的糕点。”
“嘿嘿,好,我记着了,谢谢姐姐。”
一脸傻笑地接住了手绢,王戊又对着女子招了招手。
因为长相和打扮,实在是太过俊俏的缘故。
再加上那一点朱砂痣,更是点得人心摇神晃。
所以这一路走来,王戊已经收到了三块手帕。
用这些东西,她就可以去拜访那些女子的府邸了,而且门卫八成都会给她开门。
不得不说,谁说江南的女子含蓄,如此看来,难道不是相当的大胆吗?
“你猜她们,到底是想吃糕点,还是想吃你?”
目视着王戊乐在其中的样子,白嫡冷冷地横过了眼睛。
“管她呢,反正我又不亏。”
乐呵呵地将手帕藏进了自己的怀里,这会儿的王戊,当真是春风得意。
“算了,我也懒得管你,只要别在赏花会以前,给我闹出什么丑闻就好。”
比如某青楼的花魁,和某官家的女子共度了良宵什么的。
光是想想,白嫡就已经能够感觉到头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