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弗朗西斯科就像许多欧美城镇一样,市中心是西班牙人在1776年修建的多罗丽教堂,米白色墙壁配上独具地中海特色的罗马柱廊,金色十字架,彰显出肃穆的宗教氛围。
围绕着多罗丽教堂附近的几个老城区,有很多西班牙风格的石砌建筑,在岁月沧桑的洗礼下,依然难掩旧日风情。
整个新城镇的石砌建筑不多,也就是区区数百栋而已,这其中既有早期西班牙人的手笔,也有后来淘金暴发户新近修建的屋宅,大部分集中于老城区。
这里是传统的白人地盘,也是传统的富人区,也是约翰-萨特的势力范围,当地白人骑警频繁往来其间,治安比其他地方好上了许多。
近年来
随着圣弗朗西斯克人口急剧增加,城区规模迅速扩大,老城区以外的建筑绝大多以木质为主,除了少部分2层的木质楼房,绝大多数是木制平房。
在这里,能看到操着不同口音的白人淘金客,头戴着夸张草帽的墨西哥人,留着辫子的华人,喜欢在身上披一块毯子的印第安人和低头行走的黑奴,砂土街道上充斥着牛粪马尿的味道。
不远处,偶尔传来几声枪响和大声尖叫,令混乱无序的城镇更显得喧嚣而躁动。
这二日
两股华人族裔势力内讧的动静不小,这当然瞒不过治安官约翰-A-克拉克这个地头蛇。
他是一位身材高瘦40多岁的中年白人,面庞上深深的皱纹,篆刻着内华达戈壁沙漠风霜的痕迹,一双灰蓝色的眼睛仿佛野狼一般锐利。
约翰穿着藏青色呢西服,头上戴着英式高檐圆帽,若不是脚上蹬着咖啡色尖头牛仔靴,乍看起来似乎是曼彻斯特街头的英国绅士,装束显得考究而内敛,
让他显得不同的是西服左襟胸口的位置上,缀着一枚椭圆形的闪亮警徽,徽章正中的五星分外醒目,还有插在腰部右侧的左轮火枪,让人猛然警醒,这是荒乱无序的北美西部。
治安官约翰带着几个手下走在街头上,经过的白人绅士会主动的向他打招呼,约翰也会象征性的手搭着帽檐,行脱帽礼。
这让他感觉很好,就像巡视自己领地的雄狮一般。
“您好,亲爱的詹姆斯夫人,您的气色看起来好极了,还有这套令人印象深刻的华贵衣裙,我相信它来自巴黎最新的款式,衬托您更加美丽动人。”
“谢谢您的夸奖,约翰警长,您看起来也……呃,很不错,看到您在街上巡逻让人很安心。”
“这是我应该做的,夫人,那么就不耽搁您下午的安排了。”
“再见,警长。”
看着姿态优雅的白人贵妇离去,身后还跟着两名黑人女仆,治安官约翰脸上的笑容收敛,露出一丝嘲讽的神色,语气尖刻的说道;
“瞧着吧布鲁内尔,我打赌这个法国浪货裙子下面根本没有穿内裤,方便她随时翘起屁股,讨好那些围着她“嗡嗡”乱转的饥渴男人,她的丈夫詹姆斯根本满足不了这个女人。”
“我当然相信,长官,听说詹姆斯先生在华盛顿街的赌厅里输了很多钱。”
“哼,那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蠢货……”
约翰说到这里,看见两个协议堂的华人枪手顺着街道迎面走过来,一路东张西望。
他立马停住了嘴巴,用一种带着厌恶的审视目光看着他们。
这两名华人枪手也看见了站在街头的约翰和他身后的三名白人骑警,正在用不善的眼光打量着他们。
见此情景,这两名华人枪手佯装没看见,绕过一辆装货的四轮马车避开了。
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约翰神色不善的向地上吐了口痰,出口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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