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上来和林翠儿并肩而走的林少华见她又笑了起来,忍不住嫌弃的说道:“也就只是吃一餐饭而已,你也不必高兴成这样!”
林翠儿白了他一眼:“我哪里是为一餐饭高兴成这样,我是为我今天太幸运了而高兴,逃过一劫,保住自己的钱不说还能吃上一餐大餐!”
林少华皱紧了眉头:“等等,你说什么逃过一劫?保住自己的钱又是怎么一回事。”
“我告诉你可以,但是你不许告诉爸妈,我怕爸妈会吓出心脏病来。”林翠儿冲林少华眨眨眼,伸手拉住他一只空着的手,还甩啊甩的,小声把她抓小偷时不小心撞在岳晨风身上毁了他一件昂贵的西服的事告诉了林少华。
林少华听得目瞪口呆,半天才感慨道:“是什么西服?居然这么值钱?难道是金子打成的?”说着看了看前面岳晨风搭在手臂上的那件西服。
那件西服虽然看上去质地非常不错,但林少华怎么也不能把一件西服的价值和一辆奔驰的价值挂钩。
好吧,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林翠儿用胳膊碰碰他:“看吧,我不用赔好几万块钱给岳大哥,是不是一件很可喜可贺的事?”
“嗯。”林少华并没有与她同乐,淡淡的应了一声,一点都不感激岳晨风放了他二姐一马,反而埋怨他为什么要穿着这么一件昂贵的西服出行,是想让无辜的人破产吗?
岳晨风的车就停在不远处,因为公司忽然有些事,他今天上午去了公司一趟,和每个星期天一样,只要他出门,他就会顺便开车去林翠儿姐弟两个经常摆摊的地方看上一眼林翠儿,至于林少华,谁要看他!所以今天也不例外。
岳晨风带着林翠儿姐弟两个去了那个年代还比较有名气的国营饭店循礼门饭店吃饭,并且还是点的包房。
这种有名气的饭店自然消费在那个年代算偏高的,因此不会像卖小吃的老通城、小桃源那样亲民,里面的食客并不多。
如果去老通城和小桃园吃饭,得自己去端盘子不说,排队都得好半天,好耽误时间的。
在循礼门饭店吃饭,三个人一进了包房,年轻的女服务员就立刻递上菜单。
岳晨风把西服搭在椅靠上,顺便让服务员把菜单交给林翠儿:“你们喜欢吃什么就点什么。”
林翠儿前世跟着父母出去吃饭也只是在普通的酒店吃饭,特别高档的场所去的少,不过她到底是在那个繁华的环境里长大的,所以不论去哪里都能落落大方。
林少华就不同了,还是第一次来这种高档饭店吃饭,很有一些拘束。
他见林翠儿在翻菜单,也凑过脑袋去看,当场就忍不住低呼:“这里的菜这么贵!”那表情恨不能转身就跑。
怎么说呢?严格来说这里的菜不贵,但普通人真的消费不起。
这里的菜现在的林翠儿吃是吃得起,但她不愿意在吃上花这么多钱。
尽管这一顿不用她姐弟两个出钱,她也不准备把岳晨风当肥羊宰,人家前前后后帮了她多少!而且还不要她赔被她弄脏的天价西服,做人总得讲点良心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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