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初摇头道:“我们只是旁观者,最多在他走进岔路的时候调整一下他的方向就是了。”
狄仁杰忽然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云初跟温柔两人道:“我怎么感觉你们两个比贺兰敏之还要疯狂呢?毕竟,人家只不过是一个疯子,你们两个却想着如何控制疯子。”
温柔笑道:“既然你这么认为,那么,你不妨保持清醒一些,如果我们真的疯了,你记得要把我们拉回来。”
“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了她的帐房都要回头留恋的张望。
她那粉红的小脸好像红太阳,她那美丽动人的眼睛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
我愿做一只小羊跟在她身旁,每天看着那动人的眼睛和那美丽金边的衣裳。
我愿抛弃了所有跟她去放羊,我愿她拿着长长的皮鞭不断重重打在我身上……
我愿她拿着长长的皮鞭不断重重打在我身上……”
云初忽然唱起了一首曲调简单,却非常好听的歌谣。
对于云初的才华,不论是温柔还是狄仁杰从不怀疑,即便是这种毫无韵脚可言的乡间俚语凑成的歌谣,也有一种不同以往的美感。
这首歌真的很好听,歌词其实也很美,除过最后两句类似阳关三叠的重复语句让人受不了之外,算是乐府乐工们梦寐以求的好东西。
“为什么要让自己的情人用长长的皮鞭,重重的鞭打呢?道理在何方?”
温柔在听完歌谣之后,立刻发问。
这时候,太医院里的一扇窗户突然打开,顿珠赤裸的上身就突兀的出现在窗口,毫不掩饰的自己美好身体,冲着云初大声叽里咕噜的说吐蕃话。
随即,同样赤裸着上身的贺兰敏之也出现在窗口,冲着云初大笑道:“知我者,云初也。”
随即,就关上了窗户。
温柔好半天才从震惊的情绪中走出来,瞅着云初道:“你在为这一对奸夫淫妇唱赞歌?”
云初大笑道:“这就是野蛮人的爱情,我们应该用这首歌将贺兰敏之跟顿珠的爱情故事传播成传奇。”
好半天回过神来狄仁杰道:“我刚才说的话丝毫不影响你的心绪,你依旧在盘算着怎么才能让你的计划继续走下去是吧?”
云初笑道:“每一个行当都有自己的极致追求,不管是什么样的道路,走到了极致都是传奇。
不这样对不起我们先前的付出,也对不起贺兰敏之的执着的追求。”
狄仁杰叹息一声道:“现在才发现,你才是世上最疯的那个人,为了给长安贴满金箔,你真的是无所畏惧啊。”
云初点点头道:“有人说过,不疯魔,不成活,我的目标太大,如果连这么一点疯魔劲头都没有,谈什么成功?”
温柔道:“我还是想把这首曲子的最后一句改一下,长长改成小小,重重改成轻轻,否则,这首歌传到外边去,别人听了会觉得非常奇怪。”
云初挥挥手道:“随你的便。”
“毕竟我也修改了,安上我的名字成不成?”
“没问题,只要你喜欢,跟别人说这是你写出来的都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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