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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红尘中打滚(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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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兵泛指某将军府、某都督府或某某军府的兵,这是府兵的通称。

  可以从字面上发现,府兵身上着强烈的个人色彩。

  有了个人色彩的兵,一般就与国家这个大概念有些不相容,这一点很不好。

  这个称谓在两晋时期就已经出现了,直到西魏宇文泰大统年间正式确立之后,北周、隋、唐初继续沿用至今。

  战时为兵,无战事则为农,这种兵农合一的制度,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

  凡是成为府兵的人,家境大多不差,毕竟,除过战马会有国家提供,其余的比如铠甲,武器都需要自己购置。

  博一个马上封侯是所有府兵的终极梦想,只是,这种梦想在很多时候都随着生命的消失戛然而止了。

  此时太阳已经高高挂起了,这东西没有出来之前,大地还一片冰凉,等他露头之后,西域广袤的土地立刻就进入了烧烤模式。

  云初将双脚浸泡在冰凉的渠水里,笑吟吟的瞅着侯三带来的一群府兵。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只是这种人在军队中分配的极为不均匀,其中,专门为折冲府校尉服务的读书人就占了其中的七八成。

  所以,剩下的府兵们想要给家里传个信,往往只能带个口信回去,人言者信也,而人言最不可信,这就导致了很多悲剧的发生。

  比如,有的府兵的老婆改嫁了,有的府兵人在西域好几年,家里的老婆却帮他生了好几个孩子了,甚至出现了家中老人以为儿子战死了,没了活下去的信念,一吊了之等等。

  以上其实不算什么事情,当府兵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给家里免税,府兵们明明没有死,家里的官府却已经把这项福利迫不及待的给取消了,明明是吉庆有余的上户人家,一瞬间就成了低人一等的中户,害的家中子嗣再也没有当府兵的资格。

  最最严重的是,家里人以为府兵死了,会把口分田收回去……

  大唐的驿站此时已经非常非常的完备了,从天山脚下,沿着天可汗大路骑着马狂奔,跑七千四百八十里,用时二十五天就能把消息送到长安,平均每天要跑三百里,很辛苦。

  当然,以上指的是紧急公文跟军报,其余的就只能慢慢悠悠的往家赶路。

  给人写家信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充分满足了云初的八卦欲望,同时也让他了解了唐人是如何处理家事的。

  “爷娘在上,孩儿给您二老叩首,儿活着,有军功一转不知州县可曾传达,赏金是否拿到。

  分别四年,小髭儿是否平安长大,如果平安长大,则将某家之钱财尽数付给,张氏若能瑾守门户则容她,若不能,则休之,权衡尽在爷娘……”

  “刘氏吾妻见字如晤,你我离别已经四载有余,别时洞房余温尚存不忍离去,然,军鼓阵阵不得不走,瀚海边关自是男儿立功之地,待我跨马班师,自然许你富贵荣华,一身锦绣……对了,我走的时候与你敦伦,日夜不休,你到底怀上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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