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间妖孽在这大乱世,也不乏惊才绝艳之辈,有些开发了奇功,借助人间战争造就的血煞气息修行,成长极快。
当初沈乐陵,就曾在济水战场修炼,若非有正经炼炁士传承,她几乎也要走这条路子了。
“吃人的受死,没吃人的趴下,不要命的来挡我!”
炎奴的吼声,震撼湖中心。
百姓们能看到远方有巨浪激起,阵阵波纹传到湖畔来。
他们感受不到炎奴的气息,但是妖怪们却惊骇了,一时间各种躁动之音传来。
“找死,我乃金角大王座下妖将,鹿……啊别!”
鹿角怪客的话说了一半,就当场求饶起来。
但一切戛然而止,黄半云能眺望到那妖将被当场斩杀,炎奴那仙武枪法,势若雷霆,妙不可言。
他都认不出,那是自家六妙金枪改进的。
仙道武道,在炎奴手中融合,而且是武道为主,仙道为辅。
枪法之中,蕴含各种法术效果,信手拈来。
无须符箓玉器,无须施法元神,但凭武夫之力,就可搅动万物万象,阴阳五行。
“呃啊……”
喊杀声只持续了刹那,就陡然间消失。
百姓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见远方湖中心有人骑马归来。
马踏湖水,长枪在湖面上拖划,荡起无数涟漪。
一具具可怕的妖怪尸骸,被烈火铸成的锁链串联,拖在湖上荡漾。
有巨大的蟒蛇,亦有青面獠牙的恶狼,头角峥嵘的巨猿,浑身脓血的蛤蟆……一个个都散发可怕的气息。
但是全都死掉了,没有生机迹象,或妖目圆瞪,或筋骨尽碎,或脑浆迸裂,或浑身窟窿……
更有甚者,只剩一团烂泥。
勉强从鹿茸上,分辨出曾是一头巨鹿,乃是那大妖将鹿角怪客。
他境界最高,所以死得最惨,就好像他那强大的境界与其他小妖的区别,仅仅在于炎奴要用更彻底的手段将其打死。
“这这这……”
“妖怪们都死了!”
“真的除掉了!”
“天哪!俺鸡腿都没吃完啊!”
百姓们惊喜至极,完全没想到,他们吃两口饭的功夫,炎奴就宰杀近千妖孽归来。
而且还把尸体都拖回来了,散发可怕气息,这都做不得假。
“老天爷啊,呜呜,你睁眼了啊。”
他们哭喊着,跪下向炎奴感激。
不过嘴上却是喊着老天爷,黄半云一愣,心说天道管个屁啊,所有妖怪,都是天道点化的。
他张嘴解释了一下,可天道之事,说来话长,他三言两语,百姓也听不懂。
百姓们自古信奉天理,老天爷之说,故老相传。
但这老天、天帝,是谁?就谁也说不清了。
炎奴一笑,摆手阻止了黄半云:“好了,不用多言,阿翁也总是喊着老天爷,这都没错。”
“半云,我们的任务,就是要让老天爷,变成人们希望的样子。”
黄半云感慨,哪怕炎奴与天对抗,也从来不在意人们的信仰。因为在他心里,这是两码事!
可以说奇物天道窃取了人们对于天的信仰,不断替代大自然的权柄。
也可以说,是天道接受了人们的信念,却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责任。
就好像他对于西方的圣主教,也没有干涉一样,人们向善的信仰本身没有错,出了问题的是高高在上的神明。
如果圣主上帝没有做好,那炎奴就把他宰了便是,去地府学一学怎么做上帝。
“明白……”黄半云看着一脸老实的炎奴,不禁也充满信心。
“走,去下一座妖窟!”
炎奴拍了拍吉量龙马,又给百姓们留下一些吃食,便驰骋而去。
百姓们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感恩戴德,眼前留下的食物,足够他们重新开始生活。
他们不敢直呼其名,只以烈甲天将为名,记在心中。
两日,仅仅两日。
炎奴就以摧枯拉朽地速度,清理了青州群妖。
事实上可以更快,飞遁各地,一套仙力下去,捉拿妖邪就如同捞鱼一样简单。
只不过为了妙寒、池清那边的发展,最终选择以人间身份,驰骋于各地斩妖。
人间名望极为重要,之后若拿到人皇名额,就更需要了。
若要罢黜天道,他们不仅不能做好事不留名,相反还得大大的留名,汇聚人心。
此刻,身披烈甲的少年将军,羽扇纶巾三尺青峰的俊逸公子,蓑衣斗笠鱼篓降妖的老迈渔夫,都已渐渐从百姓的口中传开。
而在妙寒的运作下,各方都知道,是高密城替代常家的新势力所派出。
一时间,至少在乡野百姓的心中,常家灭亡所带来的恐慌与骚动渐渐平息。
“我真没骗你们,那金角大妖,就在北海郡的刺史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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