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铸钱有厚利可图,所以民间盗铸十分严重,虽死刑不能禁绝。结果质量低劣的钱币流行,大量优良的小品钱却被排挤,退出了流通领域,导致通货膨胀,给军民生活带来了极大困难。于是,朝廷府对西北的货币制度进行了一些调整。嘉祐四年(1059)将大铜钱由以一当十降为以当二,这样,它的实际价值与名义价格就基本相符,折二钱也由此定型,并于熙宁以后通行全国,大铁钱也降为以一当二,小铁钱则改为以三当一。经过调整,西北地区的货币制度趋于合理,货币体系维持了较长时期的稳定,这既有助于解决军需问题,也促进了西北商品经济的发展。
随着朝廷采铜能力的提高,铜钱的铸造量有了较大的增加,至神宗元丰时达到顶峰,每年为五百多万贯,是盛唐时期的二十倍。铜钱外流的数目也远超过了唐代,流出的方向首先是北方的辽、金、西夏等少数民族统治地区。这些政权本身开始铸钱的时间晚,且铸造数量少,因而商品流通过程中主要使用宋钱。针对这种情况,朝廷之初设立了所谓的“铜禁“。仁宗庆历元年(1041)规定,携带一贯以上铜钱出境,为首者就要处死。王安石变法期间,曾于熙宁七年(1074)一度解除了铜禁,北方沿边州军对铜钱出境只论贯收税。元祐更化后,恢复铜禁。尽管朝廷采取了种种措施,但是铜钱私入北方的情况还是一直存在的。
其次是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铜钱还不断流向海外。大宋居民从海外进口香药宝货等物品,除用丝、绢、瓷器等偿付外,还要输出金、银、铜钱。主要是流向日本、越南和东南亚地区,甚至还有远至东非沿海国家的。虽然朝廷一再申严铜钱入海之禁,还是无法完全遏制铜钱的外流。
铜铁钱面额低并且笨重,不便携带,加上铜铁钱分区流通,不利于商业的发展和各地物资交流。而隋唐时作为实物货币的绢帛本身不具备良好的材质,容易污损朽败,在我朝逐步退出了流通领域,在这种情况下,贵金属白银的货币化倾向日益增强,使用数量较前代大为增用,使用范围也显著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