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的不是别人,正是昨晚主动想要跟杜锋发生点什么的那名歌伶。
在那个年代,选择出来做歌伶的有两种人。
一种是被逼无奈,一种是好吃懒做。
而她,显然是属于前面一种类型。
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林婉儿。
曾经是香岛某所私塾的教师。
据说以前还留过洋。
本来说起来,她应该有个非常不错的人生。
即便没有嫁到豪门,至少一生也不会吃什么苦。
可没想到,一年前的一桩惨案,让她原本的轨迹,发生了变化。
那是一起无妄之灾吧。
在那个年代,‘道友’可谓是数不胜数。
官方虽说也有禁令,但官匪勾结,禁令就沦为了空谈。
一年前的某一天,一切似乎都和往常一样,但突然有一名疯疯癫癫的男子,闯入了她家。
本来那名男子,也只是犯了瘾,身上又没钱,所以心起歹念,想要入室盗窃。
可没想到的是,林婉儿的父母当时都在家。
于是惨案发生了。
当林婉儿和弟弟从外面归来时,父母都已经倒在了血泊中。
母亲更是在死前有被人凌辱过的痕迹。
原本还算是有些积蓄的家庭,因为社会的黑暗,沦为了牺牲品。
那名跪在冰块上的青年,就是林婉儿的弟弟。
当时经受不住打击,自暴自弃,更是沾染上了毒。
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殷实的家庭,被弟弟抽光了。
不仅如此,还欠下了一大笔债。
林婉儿这才会当起了歌伶。
说起来,杜锋见到林婉儿那次,还是林婉儿第一次做歌伶。
因为林婉儿长相姣好,气质不凡,同时又有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艳。
倒是引得不少富家少爷们的喜爱。
可就像之前杜锋说周德志一样。
在那个年代,就没有钱买不到的东西。
如果有,一次可以,两次可以,三次四次的话,有钱人也会失去耐心。
有点良知的,一般会就此打住。
可稍微有点小肚鸡肠的,就会千方百计的使用一些下三滥手段,想要得逞。
昨晚的情况,其实就是这样。
林婉儿的弟弟,欠下的正是同乐的债务。
还不上钱,自然是要拿人来抵。
恰好有位富家少爷肯出钱,买林婉儿的初夜,肥膘当然乐意了。
所以昨晚在酒馆,其实就是在等那位富家少爷出现,把林婉儿这件‘货’,交给那人。
只是没想到,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
不光是人被打了,‘货’都没有了。
后来有人亲眼看到,林婉儿跟个年轻人去了思豪大酒店。
因为思豪的特殊性,他们不敢轻举妄动,所以就在外面守着。
直到今天天刚亮,林婉儿从思豪出来的时候,守在门口的人就直接把她给绑来了。
在酒店跟个男人呆了一晚上,傻子都知道林婉儿的初夜没有了。
当时肥膘就怒了。
扬言要让兄弟们轮了林婉儿,然后再把她卖马栅去替自己弟弟还债。
所以也就有了现在这一幕。
看着那帮淫笑的男子已经来到近前,彻底崩溃的林婉儿哭喊了起来。
她只是个弱女子。
除了这身美丽的皮囊外,再没有任何抵抗的资本。
当那一双双肮脏的手,在触碰到自己身上时,林婉儿哭了。
她觉得自己不是对不起弟弟,而是对不起那个连自己名字都不知道的杜先生。
因为他,才是自己第一个男人。
因为他,才会尊重自己。
尊重,是多么有分量的一个词。
她看向就在不远处的那根银簪。
她伸手准备去拿银簪。
她准备捍卫自己最后一份尊严。
然。
就当她手刚刚伸过去的时候,突然就被一名男子发现。
男子恶狠狠的一脚踩在了她的手腕上。
疼得林婉儿惨叫出声。
惨叫,似乎更加激起了其他人的兽性。
“小子,看得爽吧,放心,待会也让你尝尝鲜,你一定对你姐姐很喜欢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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