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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诤你别笑了(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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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周年的纪念日快到了,林诤拼命打工想送她一枚戒指当定情信物。

  然而他拼命打工的时候,却不知道酒桌上的富豪们把冰块倒进她胸里看湿身。

  他给她发消息的时候,她正靠在其他男人怀里极力为一个出演机会卖弄风骚。

  林诤终于感觉到不对劲了,以往就算是再忙,当天的信息她也会当天回,但现在,她几乎一周都不回信息,也有两个多月没有提过见面。

  林诤没有通知她,只是遥遥奔赴回国,然而他打开兰汀房门看见的,却是她和一个中年男人交缠的身影。

  那一瞬间,林诤的血气上涌到头顶,伸手拿起旁边送给她的陶瓷工艺品往地上一砸,碎片四溅,两人猛地反应过来。

  那个男人连忙后躲,仓皇捡起衣服要穿上,生怕林诤过来,还拿了个瓶子往他的方向扔。

  林诤被砸得额头出血,一行鲜血从太阳穴流下。

  他双目血红,冲过来一把按住那个男人,不受控制地挥起拳头往死里打,那个男人想反抗却完全抵不过年轻气盛的林诤,兰汀惊恐地来拉林诤,怎么都拉不住,他像一头发了疯的野兽,硬生生打断了那位金总的肋骨。

  最后兰汀狠狠捅了他手臂一刀,林诤才吃痛停下,林诤看她的那一眼里,失望至极的痛楚盖过了愤怒。

  到底是爱过的人,她的心也共情地痛了一瞬。

  可在警察局录口供的时候,兰汀却说林诤是疯狂的追求者,因为得不到就想要毁掉,突然就冲进她的房子里对她的男朋友进行殴打,林诤完全是恶意袭击,而自己的男朋友砸伤,自己捅伤他只是正当防卫,并非伤人在前激怒了林诤。

  警察想了想那个油光满面长相抱歉的金总,又看看年轻英俊,一表人才的林诤,都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对兰汀的说辞有些怀疑。

  但兰汀亮出自己的演员身份时,对方还是信了。

  毕竟疯狂粉丝到处都有,而女明星嘛,傍大款很正常。

  她出去的时候,林诤满心失望地叫住她:“兰汀!”

  兰汀停住脚步,回头看他,她一身的名牌,眉眼已经不复当初清澈,看他的眼神早已经没了爱意与崇拜。

  外面的雨连天,她开口了,明明她的声音依旧温软,可她说出的话却像刀子一样往他心里扎:“林诤,如果没有帕森的学历,你不过就是一个小混混,我和你走不下去,我看不见我们的未来。”

  林诤愤怒道:“钱就那么重要吗?”

  兰汀的眼微红:“是!没有钱就不能付房租,没有钱就不能出去吃昂贵的高级餐厅,没有钱我每次来纽约都只能和你住在偏僻破旧的公寓里,没有钱我就只能一辈子戴你这个八千美元还不到一克拉的假钻戒。”

  她扬起手,摘掉戴在无名指上那一枚戒指,狠狠扔在地上,戒指因为用力过大而弹起。

  林诤甚至不知道自己被骗了,买的是假的,为了这枚戒指,他日夜颠倒两个月去打工,才赚到买戒指的钱。

  戒指落地,兰汀的语气冰冷得刺骨:“我讨厌你身上的穷酸气,浑身上下还没有我一双鞋贵,也厌恶你什么都不能给我,我宁愿陪那些中年富豪们玩cospy,起码他们能给我出人头地的机会,而你早上起来只会给我做一顿廉价得要命的早餐,让我无比反胃。”

  林诤面对曾经无条件包容和热爱过的人,此刻只剩下满心的冰寒:“这就是你反踩我一脚,维护那个老男人的原因。”

  兰汀倔强的眼泪在眼眶里闪烁:“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是你先向我的男朋友动手,他是无辜受害者。”

  林诤忽然笑了,第一次,兰汀在他的笑里看到了绝望和可悲,温柔的笑眼遍布血丝,清爽的梨涡被鲜血流淌过,额前的墨发被血染成一缕一缕的,青筋因为愤怒而浮凸。

  和初见时光风霁月的模样相比,完全不是一个人。

  是她将那个林诤变成现在的林诤。

  兰汀头也不回地走了。

  林诤被拘留,而林爸爸来捞他的时候,看见自己原本意气风发的儿子狼狈不堪,却一个字也没有说。

  他去请求那位金总原谅,拿到了谅解书,被如何羞辱如何嘲笑,林爸爸都只字不提,只是打着伞,带着降温要穿的厚外套,把他的儿子从拘留所接了出去。

  过了许久,林爸爸才说过一句:“那个女孩,别和她来往了。”

  林诤很久之后才从妈妈那里听说,爸爸给人家下跪磕头的时候,兰汀就靠着那个金总的肩膀,一声都不吭地看着。

  林诤痛苦得锤墙,他彻底不出门了,任由自己胡子拉碴,头发长得遮眼睛,身上的衣服皱巴巴的,永远坐在墙角,一个字不说。

  这样荒废了一个月之后,林爸爸也坐在墙角里,挨着他轻声道:“如果很痛苦的话,暂时休学,保留学籍先出去散散心吧,别担心爸爸,爸爸成为法官前也当过律师,为了谅解书,受过的侮辱吃过的苦比你想的要多,没你想的那么严重。”

  可林诤闭上眼,眼前就是那荒唐的一幕,是她和中年男人在床上厮混的身影,是戒指当啷落地的声音。

  他不敢想自己的父亲跪在那个男人和兰汀面前低声下气的模样。

  都是因为他的一时冲动,他的父亲为他买了单,在听见的那一瞬间他恨不得给自己两个耳光。

  林诤一点行李都不带地出国了,明明林爸爸给了他很多钱,他却像个流浪汉一样,跟当地的流浪汉一起吃救济餐,一起睡大街,每天被太阳晒醒,被雨浇醒,除了游荡就是思考。

  要到的第一笔钱,他拿去在刀疤上纹了一朵兰花,每每看见的时候,他就恨不得在这个位置再刺一刀,也提醒着他是为什么变成这样的。

  同行的流浪汉问他为什么,他什么都不说。

  再要到钱,他就去买颜料和画笔。

  换个城市他就换个人设,有时是爱发疯的疯子,有时是不理人也听不懂人话的傻子,转眼又可以光鲜亮丽地穿着用乞讨的钱买的西装,大谈特谈,将自己在乞讨时画的作品高价卖给画廊,大放厥词说他拿过什么奖,画的画卖出过怎样的高价,把对方唬得一愣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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