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交个朋友,也算不错。
不过除了朋友,还有赵崇的冤家。
赵崇离家之前,便定了门婚事,后来一路逃亡,也就顾不上了。此次归家,曹昂陪着他在赵家待了三日,便要离开,他根本没顾得上这个未婚妻的事。
但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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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崇的未婚妻姓张,也是个奇女子,听闻赵崇归家,便直接来到赵家,让赵崇娶她。
赵崇有些为难,曹昂对他这么好,他自是要跟随在曹昂身边,四处流浪。可是若娶了对方,便要成家立业,他哪有这个条件。
于是赵崇便只得跟张氏商议,他没法娶亲,要不此婚事就这么算了吧。
张氏是个节烈的主,一听此事便是不愿。只见她拿出一把匕首,指到自己的脸上,言“若赵崇无法成婚,她愿意等,可若是赵崇要退婚,她便以死以全名节。”
众人皆是瞠目。
蜀地多烈女。虽然此时尚不是程朱理学严格追求名节的时代,但节烈之女,还是为世人所推崇的。
眼看此事闹大,曹昂知道,也只得自己站出来说话。
曹昂已经想起这个张氏是谁了?
张氏应该叫张礼修,历史上有名的烈女。史载“张礼修用自己的诚心打动了逞强霸道、出口不逊的小姑子,使其改恶从善,被人编入乡训。后来赵崇战死,张礼修为了不被侵犯,涂花了自己的脸,披散头发,手持利刃,宣称自己有狂病,最终使得贼军不敢靠近。后来其叔父劝她再嫁,她以死相逼,决不再嫁,独自抚养女儿成人。”
妥妥地历史剧大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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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拍个张礼修,不比那些乱七八糟的杜撰要强得多。
君子成人之美,若是因为曹昂的原因,让赵崇悔婚,大家虽然会骂赵崇浑蛋,但自己也得不到好话,到时候在这个故事里就成丑角了。
万一成了段子呢?
君子,要时刻维护自己的形象。
于是曹昂便言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男子要成家立业,这本就定好的婚约,如何能说悔婚就悔婚。我看张氏淑女,对伯高有情有义,与伯高乃是佳偶天成。那我便做个主,伯高当于张氏淑女早日成婚。”
张氏和赵父、赵母听了,俱是大喜,只有赵崇,这种好事倒显得不情愿。
曹昂也能理解,兜里只有十块钱,哪敢去奢谈爱情。哪怕对方愿意陪着你吃苦,可你又能愿意对方吃苦?
不过由曹昂拍板,此事便定了。
这个时代,当事人的意愿反而不是最重要的。
当然举行婚礼是不成的,赵崇此时毕竟还是一个杀人犯,大张旗鼓地成婚,乃是对律法的挑衅,苏固那里也不好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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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曹昂便允赵崇带上张礼修,回了洛阳,再为二人成婚。
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
曹昂在赵家待了三天,白天游览南郑城,晚上便宿在赵家,一直无事,然而在临行前的一夜,突有不速之客,来到了赵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