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意外的,“海神”号大败万那土著,逼退荷兰军队,使得陆雨晨的威望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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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趁势打铁,在婆罗洲继续呆了下来,首先撮合各华人公司订立同盟条约。该条约最核心的条款有两条:
一、各华人自治实体需和平相处,并建立军事同盟。若有一方遭到敌人攻击,或受到敌人威胁,其他所有订约方必须视同自己受到攻击或威胁,倾尽全力反击敌人。
二、新成立一个名叫“华人同盟会”的半政府组织,简称为“同盟会”。各华人团体应加入同盟会,获得同盟会的保护。
同盟会收取各公司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作为经费,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军事保护各华人团体,提供公共教育、公共医疗等基础服务,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白人布鲁克王朝、万那土著交涉,发行货币,统一金价,保护贸易,打破东印度公司经济封锁……
换言之,同盟会将成为华人的“总督府”,保护婆罗洲的华人。
首任同盟会会长,将由越王直接任命。在任命书到达前,陆雨晨命使团成员吴如孝代理同盟会会长。
吴如孝是广东嘉应州人,出身于广州十三行会计。因在广东经商失败,被官府抓捕,蒙杨烜营救,从此投奔杨烜。
历史上,吴如孝是太平天国名将,长期镇守天国东大门镇江,被封为“顾王”。为此,杨烜格外高看吴如孝。他也不负众望,表现优异。
陆雨晨认为吴如孝于商务、军事皆熟,特请他加入使团,负责使团旅行沿途中的商贸事宜。
没想到,在婆罗洲,他竟促成了各华人社团的联合,真是一件快事。只是,各华人社团纷争已久,谁也不服谁。唯有陆雨晨指派会长,方能得到各社团的认可。
而吴如孝,无疑是一个非常合适的人选。至于副会长,初设两人。
一个是热心公益、态度强硬的十二公司总长刘善邦。另一个则是实力最强、与洋人关系最睦的兰芳共和国大总制刘寿生。
同盟会成立之初,为加强吴如孝的力量,陆雨晨从“海神”号上的杂役、卫兵中选拔了十二人,充任吴如孝的亲信。
另外,按照陆雨晨的设计,同盟会必须拥有一支精锐的直属武装,吴如孝说话才有底气。他们从坤甸城招募了一百名华人士兵,严加训练。
如此又过了十来天,荷兰人愈加不安。他们自知在海上不敌“海神”号,决定从陆上向会人示威。
东印度公司委派安鲁逊将军,率领了两百名荷兰士兵,另有三千名土著扈从军,浩浩荡荡地开到坤甸,试图向华人示威。
安鲁逊是个骄傲的荷兰职业军人,受雇于荷兰东印度公司,一向宣称“不问对错,一心维护荷兰王国的利益”。
他身着一身漂亮的军服,不带武器,只带着一名翻译,来到兰芳共和国“总厅”,要求与大总制刘寿山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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