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后
燕公三百一十八年春(528年)
光州
长广城
三百名魏国官兵按照惯例,离开城池,出城寻找村落进行劫掠屠戮。
然而,他们刚刚离开城池没多久。
“杀!”
“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都给老子拼命!”
已经升为辽饷征收队队长的侯景,正带着九十九位骑士,朝着三百魏国步兵杀去。
普通的小县城没有骑兵,骑兵一般都掌控在帝国的中央。
因为劫掠队名字太吓人了,所以燕恋把“劫掠队”改成了“辽饷征收队”,虽然名字改了,但是做的事其实一模一样。
当你刻意远离辽饷时,辽饷就会主动靠近你。
辽可辽,非恒辽,饷可饷,非恒饷,辽饷并一定要跟辽有关,也并一定要是饷的形式。
从来都没有辽饷,但生活中处处都是辽饷,不是只有名字叫辽饷才是辽饷。
魏国官兵被突然袭击,顿时措手不及,被侯景骑兵队一个冲锋就冲垮。
三百魏国官兵被全部斩首,看着马车上装满的人头,侯景非常高兴。
只有搭配甲胄的人头,才算是战功,这么要求主要是担心有士兵杀良民冒功。
杀良民冒功这种传统,并不是明清两朝才有,而是从军功爵制度诞生的秦国起就有,只不过明清两朝距离现代更近,史料记载更详细,其他朝代杀良民冒功这种小事很难流传下来。
有市场就有需求,因为有人需要货币,所以就有人伪造货币,因为有人需要解决生理需求,所以就有人开办青楼,因为有人需要军功,所以就有人杀良冒功。
防止杀良民冒功并不是爱护良民,只是担心破坏奖励机制和上升通道。
如果杀良冒功的成功率太高,那么大家就没有激情去战场厮杀的,只会杀良冒功混日子。
所以统治者阻止杀良冒功,最初的目的仅仅只是保护军功爵制度或者类似军功爵制度的制度下,军队上升通道可以正常运转。
普通百姓是不可能穿甲胄的,所以杀了也领不到军功,杀了也白杀。
不过这种政策也并不完美,因为高句丽之类的蛮夷,他们的士兵是不穿甲胄的,这个时候又要如何计算军功呢?
因此,军功爵制度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跟很多人想象的砍了人头就能领取军功不一样,除了商鞅变法刚开始时期的秦国,后面的记功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麻烦,到最后干脆取消了使用人头记录军功的传统办法。
一个秦国士兵杀死了敌人,正准备割下人头作为战利品,旁边的另一位没能杀死敌人的秦国士兵于是将这个秦国士兵杀死,争夺人头军功。
这种事在秦国屡见不鲜,于是后面才制定了人头督察制度,每个小队里都安排专门的头督察军官,不负责打仗,只负责督察士兵按规矩割人头。
除了人头漏洞,还有甲胄漏洞,甲国主帅会将自己国家的甲胄卖给乙国军官士兵,如此一来,甲国主帅经商赚了钱,乙国军官士兵可以用这些甲国的甲胄,再去杀良冒功,就可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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