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子涛想了想,道:“我看了合同,认为以下几点需要商榷。”
1、合同期限太长了,十年的合约我不能接受,一般作家签的都是三年的合同。
2、虽然我是新人,但是也已经在贵社的《儿童文学》发表过多篇童话了,是经过市场认可的,所以5%的新人版税,我不能接受。
3、贵社的发行范围只是国内,为什要了全球的发行权呢?你们计划怎样帮我向全球推广呢?
4、同理,贵社的出版都是简体汉字,为什么要走了繁体版权和外文版权呢。
5、版税的支付时间,贵社是按照年度支付的,我等不了那么久,只能接受季度支付。
花子涛一口气说了上面五点,马主编在一旁听得都有些皱眉,这真的是一个只有15岁的孩子吗?怎么出版社这点猫腻全被他提出来了。
马主编略微有些尴尬,不过多年的经验让她很快稳住了心神,笑道:“花子涛同学,这就是我们的标准的新人合同,当然你要有什么不满意,我们还是可以更改的。毕竟合同就是谈出来的吗。”
花子涛听了都是觉得这个说法没错,站在出版社的角度来看,可定是风险越小约好,不过花子涛做为作者,肯定要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双方都没错,都在为自己争取利益。
花子涛想了想道:“我只能给你们国内的简体字授权,其他的你们没能力操作。”
马主编想了想,没有反对,花子涛说的没错,自己将其他版权加进去,无非是想着搂草打兔子,顺手为之的事情。
接下来的三项才是谈判的重点,花子涛干脆一起列出了自己的想法:
1、版税要求按照一般作者10%的标准支付。
2、支付时间改为按季度支付。
3、授权期限按照一般作者的三年签订,到期后根据双方意愿再谈。
听了花子涛的条件,马主编立即明白了,花子涛绝对是提前有准备的,不能将它当做纯粹的新人来看待,就上面这几条都是行业里的常规。
想了想马主编道:“支付周期我可以向领导申请;合同年限三年是绝对不可能的,我们需要对市场预热,这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时间;至于版税问题的话新人作家最高版税是8%,谁也不能破例。”
就这样花子涛和马主编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基本敲定了合作的事宜,最终条件如下:
1、双方合同约定授权时间为五年。
2、版税按照新人的最高标准8%计算,但是如果总销量超过三十万册,则多出部分按照10%支付版税。
3、版税的结算周期为三个月,也就是按季度结算。
4、授权范围为内地简体中文版
5、数字版权不含在内。
当然了第五条是花子涛自己要求加上去的,此时国内的互联网刚刚起步,还没有人想到数字版权这一吸金利器,数字版权的发展要到新世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