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人类可不会在乎他是棕色皮肤还是绿色皮肤,亦或者是那些红色皮肤。只要是兽人,那些人类就不会对你客气,种族之间的战争,受累的总是那些无辜的人,至少克尔德斯觉得自己很无辜。
然后,他遇到了加尔鲁什,战歌氏族强大而恐怖的领袖之子,加尔鲁什,可以说是和古伊尔同样身份的存在,但是就年纪而言加尔鲁什可得要比古伊尔大了绝对不止十岁。
不过这方面,就算古伊尔想要心里有着田大的不舒服也只能憋着,总不能让他去已经死去好久了酋长,让他给改个名字咯。
人类起名叫萨尔,虽然叫起来比较顺口但是克尔德斯依旧不喜欢,这个人类所起的名字,克尔德斯他是不会承认的。但是,有些东西并不是他想的就算的。
霜狼骑士,可以说是霜狼氏族之中的最强武装。这些人原本都是古尔丹为了他的掠夺者部队而组建的一直骑兵。
拥有强大的破坏力与攻击力,他们手中的达到不但可以杀伤生物,还能对那些建筑物照成相当大程度的破坏。不但如此,他们的坐骑,那些巨大的狼,给予他们强大的丛林作战能力,就算是人类最精锐的丛林作战部队也不是他们的对手。
当克尔德斯观察不到敌方的位置,那么就该这些霜狼骑士出手。
克尔德斯直接放出三十名霜狼骑士,三人一组,十组哨兵,在这森林里面进行这地毯式搜索。
不管那些佣兵团隐藏的多么深,他们都不可能逃过狼的鼻子,这是世界的铁律
蓝剑佣兵团里面,主人尽情的招待客人,不管怎么样,人家还没动手,那么就是蓝剑佣兵团的客,这一点谁也不能改变。
“我说文高啊,你们这是打算去哪个城市啊。”
周星华亲切的搂着文高的肩膀,在几杯美酒下肚之后,两人就好像变成了多年没见的好友,问题不断,但是都只是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不过,往往就是这些小问题当中,才能看见隐藏在后面的一切。
在克尔德斯没有获得敌人的具体情报之前,周星华就只能用这些小手段来获取自己希望得到的消息。
“当然是南方,我们,我们那么多货,都是只有去南方才能赚钱,去北方只怕要亏出裤裆子。”
文高怎么说也是一个老手,怎么可能应为这些东西就暴露出自己的底,他卷着大舌头,露出醉汉才有的表情,一脸醉意的看着周星华。
“我当然知道要去南方,我们也要去南方,就是不知道你们要去哪个城市。”
“那当然是一直靠南走,越往前面越好,我们的货可是越南方的城市越贵,价格那增长的才叫迅速。”
“我告诉你,我们这一行的人,有人靠着运送铠甲进行走商,在不到半年的时间赚了几十万金币,让后他直接会老家,在老家买了一块合适的地皮,盖起了属于自己的庄园。”
“这就是你的梦想?”
对于文高这样的说法,克尔德斯当然是不会相信,但是他还是还露出一副真的吗,好厉害的样子。
“当然,人忙碌了一辈子不就是为了这最后的安宁,对于那家伙,我自然是羡慕不已。”
“可惜了,佣兵是绝对不可能过上这样的日子。”
周星华一口美酒喝下,借着酒意,说道。
“那我就不知道了,毕竟我们也不是佣兵,我们只是一些行商的流浪商人,对于你们佣兵那是一点也不熟悉。”
“也是,我以前想过的人生是当上一名将领,现在也算是如愿了。”
篝火旁边,两方的人和谐的喝酒聊天。试探,与防备试探。
黄狮佣兵团,他们现在在蓝剑佣兵团的左后方十公里外的森林里面安营扎寨,现在掌控佣兵团的是一个副团长。名叫福尔斯,个人的力量与指挥方面的实力都不多。
而黑狼佣兵团,则是在龙特佣兵团的右前方十公里外的地方集结,他们与蓝剑佣兵团成对角之事态。进可以发动出其不意的前后夹击,退可以从两个地方同时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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