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安国捧着太子增批的《礼记》,精神恍惚走到外边,抬头一看感觉太阳过于刺眼。
孟昭见状笑了笑:“先生何必如此,太子增批的只是《内则》,又没有强行增批《大传》。一点小事,无伤大雅。”
胡安国缓了一口气,点头说:“确实。”
两人又聊几句,各自回去办公。
《礼记》是对先秦礼法的总结,进而引导确立后世两千年来,中国人的宇宙观、世界观、人生观、教育思想、政治思想、法律思想、美学思想等等。
其中,《王制》讲的是治国理念、学校教育、丧葬养老等等。
《大传》讲的是宗法制度,这玩意儿也是有积极意义的,甚至可说能够推动中华文明发展。
《内则》讲家庭内部的礼仪规则,同时还包含饮食制度。但它讲得太细了,具体到个人行为准则,近现代批判的吃人礼教,很多都可以在这篇找到影子。所以朱铭也对其颇不认可,非要增加批语不可。
朱铭对于婚姻的增批,并非以男性视角搞双标,它有着具体的社会道德背景。
夫妻和睦,父母让离婚,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底层贫苦家庭,因为儿子讨媳妇是要考虑经济成本的。它肯定发生在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家庭,而女方的娘家也会有一定社会地位,朱铭的增批给女方娘家提供了火力。
这样保护婚姻,就算公婆日常刁难,也会碍于女方娘家和社会舆论压力,不敢做得太过明目张胆。真被刁难得过不下去了,女方也可以提出和离,而不是遭到公婆命令休妻。
和离与休妻,还是有区别的。
而夫妻不睦,父母却不让离婚。在巨大的家庭压力和道德压力下,丈夫还要坚持离婚并闹到官府的,要么是对妻子不忠、对父母不孝的王八蛋,要么就是夫妻俩确实矛盾重重过不下去。
这种情况,朱铭让判案官员酌情判决离婚,而官员碍于传统道德,在多数情况下是不会判离的。
两处增批,都是在给弱势方增加砝码,并且还不一定能够成功。
《国朝礼记正义》这本书,胡安国只是担任总编而已,属于翰林院内好几个学派的妥协产物。
胡安国拿回翰林院,让诸派学者慢慢观看。
众人看完太子增批,大部分都沉默了,少数愤怒或欢喜的,也不敢当众表露出来。
唉,还是慢慢编《春秋传》吧,胡安国悄无声息回到办公室。
历史上那本《春秋传》,是胡安国受靖康刺激而编成的。他身为“秦党党魁”,当时搞得里外不是人,在秦桧正式主持议和时,胡安国其实已经辞官隐居了,并在隐居期间把这本书给写出来。
通篇总结就四个字:尊王攘夷!
大一统是尊王,当时兵头子遍地,农民起义频发,胡安国说大家要听皇帝的话。
大复仇是攘夷,反对议和,号召报仇。
而且,胡安国把很多《公羊传》都没注解为复仇的句子,强行理解为是在宣扬复仇。
整体的复仇观点,说白了就是宣扬抗金思想:
第一,臣子对君父有讨贼复仇的义务;
第二,不能跟仇国恢复邦交,更不能议和;
第三,与仇国作战,虽败犹荣;
第四,反对九世复仇,因为这一代不复仇,下一代多半会忘了仇恨,就算没忘也缺少切肤之痛。这一代如果不能复仇,下一代还是算了吧,不要把子孙拖入无休无止的复仇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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