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说嵩岳东北一峰,五更之初,视扶桑日上,则东方大紫。其气笼聚黯湛,中有金缕万状。太阳即金乌,此峰又野雉丛生,因为得名-鸡鸣峰。
每日鸡鸣与犬吠齐鸣,峰顶的巨钟便会敲响,整个太室山都能听到,一天的课业、修行、劳作,便由此开始。
“不是我说,这地方吃鸡太方便了,随手便可解决。殿下,咱们搬家吧!”
作为京兆韦氏的嫡系子弟,真正的高门大族,养尊处优的韦晋对峻极峰的清汤寡水早有意见了。
那些道士怎么说的,肉要从山下运,很不方便,所以供给的少,这显然就是敷衍,这些鸡不是肉吗?
可鸿雁却要纠正一点,这里的鸡不是用来吃的,而且奉劝韦晋千万别打这些鸡的注意,否则鸡鸣峰可不是的韦氏这高门大户,他亦可能不能完整下山。
被李洽、李越捉弄也就罢了,竟然还被个小女子鄙夷了,简直叔可忍,婶不可忍,韦晋就不信了,当着殿下的面,谁敢把他怎么样。
随即撸胳膊,挽袖子,非得抓两只野鸡,给打打牙祭不可!
可刚走进草丛,鸡没扑到,抬头却看到一头通体银色,龇牙咧嘴,且炸毛的狼!
“哎呀,我的娘啊!”,叫了一声,韦晋连滚带爬的轱辘到李守义的身边。而此时,草丛中已经十余头狼,呈半月势向众人包围过来。
李越也是一把将李守义拽到了身后,抽出腰间的横刀,喝令随即的四个侍卫护驾!
狼是一种很抱团且灵性的动物,狼群一般也是由头狼带领的,而且瞧鸿雁笑意满满,李守义便知道,她与这头狼应该相熟。
果不其然,见韦晋麻爪了,鸿雁奚落了两句,随即以手做喇叭,高声喊道:“张师兄,你就是用这种方式欢迎小妹的吗?”
哈哈.....,笑声过后,便传来了一阵笛声,围着他们的狼,低吼后几声,随即交替退却,一步步隐入林中。
一个腰间系着葫芦,披头散发,长的跟巴依老爷一般满脸横肉的中年道士,从林中走了出来。
而他的身后还跟了头,足足比那些银色的狼,大了一倍有余的狼王。此人,正是“声威”广播太室山的狼道士。
肥头大耳的张弛,还饶有兴趣的打量李守义,取笑道:“贫道这辈子,还没见过王爷呢!敢情,这王爷,也是个瓷娃娃!”,说罢,就要伸手去扭!
可这手刚伸过来,脸冷的跟冰块一样的李越,横剑冷道:“再多伸一寸,你的爪子便没了!”
是,按照道门的辈分算,李守义是张弛的师弟不假。可对李越来说,不管在何地,殿下始终是大唐的郡王。
抬手示意李越放下剑,李守义拱手笑道:“小弟正是李守义,见过张师兄。”
恩,有些尴尬的张弛,笑着点了点头,解下腰间的葫芦,灌了两口酒。然后递给李守义,笑道:“小师弟,口渴不?”
饮酒,是狼道士为数不多的爱好,他的酒可不仅是酒而是脸面。如果,李守义这位高高再上的王爷,愿意与他共饮一壶酒,这事便过去了,他便认下这个师弟。
李守义当然也看出了这其中的意思,接过酒葫芦,将里面剩的几口酒,一饮而尽。随便用袖子擦了擦嘴,豪气干云道:“师兄,干喇啊?”
哈哈,鸿雁带来的,果然不是凡夫俗子,与那些卫道士不同!干喇,不存在的事。他的银灵,每天都会待会一些野味来,既然来的是朋友,自然有酒有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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