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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鲤通李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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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王者,无人之下,众生之巅,多寂寥,常以孤家寡人自嘲。太宗皇帝也不例外,文德皇后过世后,他基本都是在回忆过往中过活的。

  而李治,这个以仁孝著称的继承人,便是听着太宗那段峥嵘岁月长大的。这其中,就包括瓦岗寨,自然也就少不了谢映登这位瓦岗寨的镇殿将军。

  对谢映登,李治是打心眼里的佩服。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功名”二字说起来容易,又有多少人能像他这般,说放弃就放弃呢!

  能与这样人物相交,李治丝毫不觉得有损帝王的尊严。谈道论法,前尘旧事,二人聊的很是尽兴,即便是落座开膳,也依然兴致勃勃。

  上葱烧海参时,李守义拽了一把文,前隋吴国莹的《临海水土异物志》记载:“土肉如小儿臂大,长五寸,中有腹,无口目,有三十足,炙食”。

  其中“土肉”就是指海参,“炙食”,炙从字义上讲为烤,也就是烤着吃。但李守义觉得靠干了汁水,失去了海参的鲜味,烤的还是没有炒的香。

  当然,听说这东西大补,圣人这么多如狼似虎的嫔妃,的确该补一补。圣人吃的时候,李守义心里充满了恶趣味。

  “朕想不到有生之年还能吃到孙儿做的菜,三郎有心了!”

  可当那道鲤鱼脍端上来,李治的脸上的笑意,渐渐变淡,沉声道:“三郎,这是禁忌,你知道吗?”

  禁吃鲤鱼,却又屡禁不止的民风,李守义一清二楚。“良人玉勒乘骢马,侍女金盘鲙鲤鱼”,“船头有行灶,炊稻烹红鲤。”

  由此可见唐人不仅吃鲤鱼,还吃得欢着呢。律法是律法,民俗是民俗,凭什么律法就能改变人们千百年的饮食习惯。

  老子早就说过了: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皇权、律法并不是让人畏惧。老虎哥那话说的多有道理,以德服人啊!

  “圣人,孙儿怎么会不知,可这不是重点,孙儿是来请赏的。”

  “请赏?朕看你是来找揍的!在谢真人面前,你抖的什么机灵!”

  抖机灵,那不能够!昨儿得知圣人要驾临峻极峰,山上的师兄弟们犯了难,他们手艺粗劣,难登大雅之堂,唯恐侍候不周。

  李守义是皇室子弟,又是圣人的亲孙儿,无论尽忠还是尽孝,他都义不容辞挑下这个担子,至于什么君子远庖厨的古训,也就顾不得了。

  他是乐呵呵的下山去准备食材,打算弄点好的,孝敬祖父,总不能让圣人吃的跟他们一样,清汤寡水的吧!

  行脚驿师兄提供的骡子,是绝对不敢用的,那噘嘴的畜生,走的比他都慢。李守义只能徒步走在双泉岭山涧中,哼着小曲,往崇阳观走。

  走着走着便听到林子里有人在嚎哭,好奇李守义走过去,就发现一个背影,把绳子都系好了,就是便要把脑袋套进去,将自己吊死!

  李守义当然要救,可跑近时,忘了注意脚下,摔了一跤,双手不受控制的推了一把,让那人直接吊起来了。

  等他爬起来,瞧着上面的人,眼见要蹬腿玩完了,心里那叫一个着急。还好,他身子灵巧,爬树方便,抽出腰间的横刀,砍断了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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