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米安正要起身,忽然看到一条瘦得骨头都支棱出来的土黄色流浪狗沿街边阴影靠近着“金鸡旅馆”,试图通过这里,到卖烂掉水果的那个小贩旁叼走他扔掉的垃圾。
流浪狗前行得非常谨慎,因为这里多的是想把它抓住吃它肉的穷人。
就在这时,卢米安一步跨了过去,伸手按住了这流浪狗的脖子,将它按在了地上。
流浪狗猝不及防,未能做出曾有效反应,四肢疯狂挣扎起来。
它嘴巴凶恶的张开,想要咬人,但脑袋又转动不了。
卢米安另外一只手拿出了原本装着郁金香粉末的小瓶,将里面的东西直倒在了衣兜内。
接着,他把那个小瓶凑到了流浪狗的脑袋旁边,接着它因为大张嘴巴嗷鸣乱叫而滴落的睡液。
没多久,卢米安接了有5毫升的样子,于是松开按住流浪狗脖子的右掌,站了起来。
那流浪狗条件反射般想咬他一口,但被他看了一眼后,鸣咽了一声,夹住尾巴,飞快逃走了。
旁边的查理看得整个人都呆住了。他脑海内迅速浮现出以前听人讲过的一个故事。
那故事里的主角喜欢用畅销作家奥萝尔·李写过的一句话来形容反派的凶恶:路过的狗都要被他踢两脚!
卢米安咕噜咕噜喝完酸酒,进了旅馆。
他路过前台的时候,那位总是没什么好脸色的费尔斯夫人站了起来,挤出了笑容:“上午好”,夏尔,夏尔先生。”
卢米安望了偏胖的费尔斯夫人一眼,若有所思地问道:“埃夫先生今天也没来?”
埃夫先生是“金鸡旅馆”的老板,吝音的名声在乱街广为流传。
为“金鸡旅馆”新晋的“保护者”,卢米安觉得有必要和埃夫先生聊一聊,免得他担心萨瓦党会找他要更多的钱,直接跑去报警。
费尔斯夫人悄然撇了下嘴巴:“他虽然很吝啬,每周才请人打扫旅馆一次,但他自己,啧,很爱干净,不太愿意到旅馆来。”
“他家里谁打扫?”卢米安好笑地问道。
“他是个鳏夫,自己和两个孩子动手打扫。”费尔斯夫人一脸的瞧不起。
要是她有那么多钱,有一个旅馆,肯定会请人做这些事情,自己只负责享受。
卢米安点了点头,笑了一声:“周一刚打完也没见他过来,他还活着吗?”
费尔斯夫人略有些害怕地说道:
“我每周会去他家三次,把旅馆赚的钱。和各种账单给他,我会告诉他你想见见他。”
她误解了卢米安的意思,以为他是在……威胁埃夫先生--要是不尽快来见一见“金鸡旅馆”的新任保护者,那就得考虑是否还能活着的问题了。
卢米安未做解释,上了二楼,进了房间,将藏在枕头底下的K先生手指重新放回了衣物口袋内。
处理好郁金香粉未,他正要去买些盒子瓶子用来装后续搜集到的材料,突然听到了咚咚咚的敲门声。
卢米安略感疑惑地打开了房门,因为那脚步声他一点也不熟悉。
站在门外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子,他身穿深色的夹克和洗到发白的棕色长裤,头戴一顶脏棉,堆着笑容道:“是夏尔生吗?”
“难道是女士?”卢米安笑了一句。
与此同时,他已观察完对方的长相、表情和肢体动作:偏褐色的头发有些油腻,但梳理得还算整齐,深棕的眼眸透着明显的讨好,嘴边是些许笑纹,整个人的形象还算不错,属于那种比较有亲和力但又难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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