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怕嘴里长脚气。”林鳞游说。
大明王朝,女人都流行裹脚,当然,并不是她们自己愿意裹脚,而是男人喜欢。
林鳞游见过大明女人的小脚,虽然眼前这些歌姬裹着裹脚布,他仍能想见裹脚布下带着血腥的鸡爪般的丑陋与残忍。
想想就有些恶心,更别提用她们的鞋子来喝酒了。
实在不理解这种喝法有什么好玩的?大明这些士大夫的某些行为,着实让人想不通。
当然,联想到古人女子的脚丫子也算隐私部位,一辈子可能只有自己的丈夫才能看;再联想到自己那时代某些人在监控底下偷闻住户门口的女鞋,就不难理解了:
四个字,心理疾病;三个字,恋脚癖;两个字,变态;一个字,靠!
“不会的,我喝了这么多回了都没长。”夏堤伸出舌头舔一舔,“试一试,试一试你就理解了,接着,你便会欲罢不能,会上瘾的。”
林鳞游抬眼一打量,挑中一位歌姬,将她的绣鞋脱了,倒上酒,递给张贲:“来,大哥,体验一下士人风流。”
张贲:“我不体验,要体验你体验。”
“哎,我说两位哥哥,你们能不能像我一样成熟一点,爽快一点?”夏堤说,“这样吧!双陆会玩吗?”
摇头。
“骨牌呢?那围棋总会……算了,围棋太费时,你俩干脆猜枚行令,谁输了谁喝!”
还是摇头。
“什么?猜枚都不会?”夏堤有些无语了,“大哥们哪!这样下去你们迟早会暴露的。还有张哥,我记得我教过你的啊!”
“你啥时候教过我了?梦里?”
“算了,改天我再好好教教你们。”夏堤说,“今儿个,你俩就先猜拳吧!剪刀石头布,这总会了吧?谁输谁喝!”
“来吧大哥,再不喝酒都要冷了。”
“来就来,怕你!”说实话,张贲倒还真有点想体验一下这个“金莲杯”。
“剪刀石头布!”
张贲输了,接过绣鞋,先闻了闻,嗯,没异味,还带着浓浓的脂粉香——这些裹脚女人很长时间才会洗一次脚,为掩盖脚味,所以抹了许多香水,估计都腌入味了。
粉红的绣鞋包裹着淡黄的酒液,张贲稍一迟疑,便仰着脖子一饮而尽。
“好不好喝?”林鳞游一脸坏笑地看着张贲。
“还,还可以……”张贲抹了抹嘴角酒液。
“张哥,不是这么喝滴!你得细细品,还有啊!你的嘴都没碰到杯子!”夏堤说。
“还得碰到啊?”张贲问。
“是啊!要不然,怎么感受金莲之韵味呢?”夏堤说,“你得含着金莲边边慢慢饮,就跟老北平喝炒肝儿一样,那才叫一个地道!”
“再来再来!”张贲说。
擦!这么快就上头了么?
“我也来,咱仨一起!”夏堤兴奋地捏着拳头加入进来,一边对看热闹的歌姬说,“倒酒倒酒,别愣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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