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由每个州选举出来的议员,组成了总人数达到两百四十人的众议院。
众议院拥有立法权,监督权和弹劾非内阁政府的所有官员的权力,同时内阁政府的所有职位也会从众议院选举得出。
而皇家议院的成员由时任内阁政府官员,成年的男性王室成员,君主任命的议员和各殖民地总督以及领地总督组成,除了成年的男性王室成员之外,其他的皇家议院议员,在皇家议院的任期也就相当于他们所在职位的任期。
阿瑟亲自任命的议员任期稍微长一点,但最多也不超过五年。除非阿瑟再次任命,否则五年之后就不再是皇家议院的议员。
换句话来说,内阁政府的首相和部长,新几内亚殖民地的总督和首都领地的总督,会自动获得联邦皇家议院议员的身份。
但同样的,如果他们不再是内阁政府的首相和部长,或者殖民地和领地的总督的话,他们也将自动丧失皇家议院议员的身份。
皇家议院的权力十分广泛,拥有立法权,司法权,监督权,弹劾任何官员的权利以及驳回众议院提议的权利。
没错,众议院的权利虽然十分巨大,但这一切也取决于一个前提,就是众议院的提议在皇家议院顺利通过。
众议院的所有提议只有通过了皇家议院的认可才能执行,而阿瑟又通过种种方式控制了皇家议院。
首先是殖民地的总督和首都领地的总督,这两个总督全部是由阿瑟亲自任命,自然也是忠诚于阿瑟的。
其次,内阁政府的成员虽然是由众议院进行选举,但实际上也得经过阿瑟的正式任命后才能上任。
没有阿瑟的任命,至少从法理上看来,他们并不能成为正式的内阁成员,无论是从名分还是从实际上。
因此,哪怕他们有再大的野心,也不得不忠诚于君主专制盛行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联邦,也不得不忠诚于拥有无限威望的君主。
更何况,除了皇家议院之外,阿瑟还有一个底牌,那就是君主拥有推倒一切的能力。
随着联邦的建立,澳大利亚宪法也被正式改名为联邦宪法,在整个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联邦通用。
宪法规定,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可以在特殊情况下解散皇家议院和众议院,罢免内阁政府,组建全部由君主任命的临时政府。
这就相当于阿瑟可以在紧急情况下解散拥有巨大权力的皇家议院,众议院和内阁政府,让联邦成为彻彻底底的独裁专政统治。
但这样的权利也只能成为一张基本不会动用的底牌,因为这张底牌一旦动用,所面临的可能就是国家深陷危机,王室和政府的威望彻底崩塌。
但实际上,掌握了军权,并且在民间拥有巨大声望的阿瑟,根本不用担心这种特殊情况的到来。
别说是目前了,就算是未来几十年,也基本不可能在联邦内部诞生能够和王权进行抗争的对手,这是阿瑟拥有后世经验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