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恨得牙根直痒痒,却又无法开口。
毕竟,人家有一句话说对了,在是赘婿,在有契约,杨志义都是萧红凌的亲爹,百善孝为先,以孝治国的所在,辈分和血脉永远都斩不掉。
在这种场面里,萧红凌是没办法跟杨志义对峙的。
女儿对亲爹,怎么对怎么输。
明叔也不好说太多,他到底是奴身。
能名正言顺,长篇大论指责,训斥,甚至是殴打责骂杨志义的,只有萧娆,毕竟,再怎么男尊女卑,古讲究过‘妻者、齐也’,更何况是赘婿。
萧娆不退缩,外人说的再狠,骂的再毒,也是妄然。
“将就?贤惠?哈哈,真是可笑,你们是听不懂人话吗?”萧娆显然很明显这一点,在萧红凌和明叔的眼神鼓励她,她一点都没有退缩的意思,反而瞪起眼睛,把再家里那股子厉害劲娇纵劲儿摆出来了,她双手掐腰,对着那个‘喷她’没有‘妇容妇德’的啐了一口。
接着又骂道:“你是不懂得律法,还是单纯就是人纯?你知道什么叫上门女婿吧?”
“赘婿,签了卖身契的赘婿,就是我爹给我买回家的,帮萧家传宗接代的玩意儿而已,你让我对他三从四德?”
“开玩笑呢?怎么着?你们家花钱买来的童养媳勾搭野汉子,再替野汉子生外姓子,顺便在让那外姓子继承你的家产,把你亲生的孩子挤到一边,你能容忍吗?”
“你们能不能?”
萧娆胡搅蛮缠道:“你父今儿要是说一句‘能’,我萧娆立刻把离婚的决定收回来,但是,你们若应了,就得做到,日后,我会帮你们的妻子,你们的儿媳妇介绍‘野汉子’。”
“哦,对了,来有你们老娘,到时候,你们老娘若是能你们生个‘好兄弟’,你们可别忘了今日的话,把人家当成亲兄弟对待,分给他家业。”
“毕竟,今儿是你们说的,‘家和万事兴’,一切为了孩子吗?”
“我说得对不对啊,钱老板?”
她调转枪头,直接问向钱老板。
钱老板:……
想想老娘、妻子和儿媳妇,不由掩面转头。
不,他不想说,他也不想听,他只想破口大骂,偏偏,却又没有骂的理由。
萧娆这番话,虽然又刺耳又大逆不道,可仔细想想,是有几分道理的。
不说未来和民国时期了,哪怕是前朝的时候,赘婿在一定意义上,也都跟童养媳差不多,就是坐着‘八抬大轿’,拿着‘捧花聘礼’,被‘娶’进家门,给人家女主延续香火的。
更何况是杨志义这种签了卖身契的,若不是眼下民国大总统上任时,废除了奴籍,萧娆想休夫,根本不需要登报纸,直接提脚把他转手卖了,都不犯律法。
古代男子卖妻卖妾,那不有的事吗?
谁说什么了?
杨志义之所以能风光,能被旁人捧成‘杨老爷’,不是因为他真的有身份有地位,而是萧娆愿意捧着他,喜欢着她。
但如今,人家不愿意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