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娆的确是有点东西在身上的,她用军服军资做借口,成功地把袁大帅拖在海市两个月,随后,在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谈妥条件之后……
她又整出个工厂来。
“哎,我跟亨德的关系太好了,他想投资建厂,手上却没有钱,我就投资了一些。”
“大家都是朋友们,互利互助也是应该的。”
“我就少少地投了80多万,占了工厂的60%的股份,又给工厂里建了个小小的实验室。”
“我通过米尔女士,就是大使馆某个官员的妻子,认识了一个落魄的外国人,他是外国一个专门教医药的大学毕业的学生,本人想当的好看,咳咳咳,不是,有才华了!”
“他真的很可怜,本来也是贵族呢,结果,外国的有钱人,跟咱们的规矩不一样,他们那里,家产啊,爵位啊,过是长子的,次子幼子什么都没有。”
“我可怜的费亚,只拿了2000磅就被赶出家门了,他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学生,只有20几岁,怎么自己生活啊!”
“我只能把他签进实验室里,算是给他找个工作,结果,天啊,他居然是真的有才华,居然研究出了什么‘青霉素’,那是治疗感染的神药,正好那时,我和亨德的药厂也打开了局面,当然是马上生产了。”
“大帅,你想要吗?”
萧娆满面微笑地询问袁向殷。
袁向殷:我说,我不想要,你信吗?
“什么价钱?”
他嗓子都发哑了。
“这个嘛,我们就得好好谈谈了,毕竟,这个工厂一直都是亨德的人来管,他的意思是,这种药最好只出口,或许有限地对华国发放,走高档路线,但是,红凌说这样不好,说什么‘那是人命’……”
“我也不太懂这些,不知道该听谁了。”
“亨德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想违背他的意思,红凌是我的女儿,我也不想让她不高兴,你是我的兄弟,我更不想拒绝你。”
“手心手背都是肉,可为难死我了!”
萧娆一脸的不知所措。
于是,袁向殷接着跟她极限拉扯,这回和军服军资不一样了,那些不是钱财而已,青霉素,可是关系着性命,战场杀敌的,谁不想要一支这种神药?
为了跟萧娆谈下这笔生意,袁向殷决定留守海市,他把袁知礼派到明省去了,结果,大约,嗯,那个玩意儿就是命运吧,附近的军阀,照样偷袭了明省军队,袁知礼虽然是个废物,好歹也是个少帅,当然也御敌了。
不可违背的,他被流弹划破了胳膊,但……
他没有死。
至于为什么?
嗯,说来也是好笑。
袁知礼跟袁向殷这种铁血军人,无敌硬汉不一样,他多怕死了,流弹从空中飞过,滑过胳膊,留下道指长的口子,这对袁向殷来说,根本不算个事儿,可是袁知礼不一样啊,他怕啊!
他真的怕啊。
无数次噩梦惊醒,他都会泪流满面地想,就差一点,那颗子弹就会打进他的心脏,他怕得生病、高烧、发炎,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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