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风收敛心神,认真做起手头的事。
对别人来说,做这种精细的活儿会非常吃力且耗时,但对叶风来说,只要工具趁手,他还能顺便雕琢出几朵亮闪闪的水晶小花,做成簪子,送给妹妹。
等万寿节时,妹妹和婉容会进宫,届时妹妹就能用之簪发,必定会成为最闪亮的千金闺秀。
咦?好像有什么不对?自己是不是忽略了什么?
叶风仔细想了想。
万寿节,允许文武百官携带家眷进宫,叶风身为锦衣卫总旗,要负责宫中防卫,他的家眷中,只有叶云想进宫看看,那就由张婉容带着即可。
有端庄知礼的张婉容陪同,叶风很放心。
那到底忽略了什么呢?
叶风没想明白。意识海中的数字亦未减少,看来不重要。
直到……
万寿节前晚,叶风要进宫守卫,匆忙将水晶花簪送给妹妹之时,看到张婉容眼中的黯然神伤,他才恍然大悟。
“那个……你别难过,因为时间太匆忙,妹妹又在待嫁之中,所以先送她。等回头我有空了,送你两支!”
叶风赶紧对张婉容说,说完就跑。
他怕母亲也会因为自己的疏忽而难过。
叶母其实并没有。
她只觉那簪子看着就非常稀罕且贵重,根本就没有生出想要的心思,更没觉得是二儿子将自己给忽略了。
自打进了京,日子好过得她都像做梦一样。以往一根银簪都没有,如今她已有了一匣一匣的金珠玉饰,她已是相当知足。
见婉容望着二儿子离开的背影出神,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叶母就拉了婉容的手。
轻轻拍着安抚道:“远儿他打小就不是个多细心体贴的,你瞧,他不是把我这母亲都给忘到脑脖子根儿后头去了?我这从头到脚、从里到外,还全是你给张罗的呢。不过他是个说话算话之人,他一定会补上的,你且安心。”
张婉容勉强地笑笑,刚想回挽叶母回身去坐下,就见叶云拿了簪子递了过来。
“二嫂,我不稀罕……不,不是,是我非常喜欢,但二嫂为大,应该给您先。”
叶云是真的很喜欢这簪子,不过是怕二嫂不接受,便想说自己不稀罕。但又怕二嫂会误会自己不稀罕才转送,又赶紧改口。
忐忑满满,担心二嫂生气,更担心二嫂生二哥的气。
张婉容看着她那都紧张了的小脸,忽觉自己实在过分。
不就是叶风他太忙给、给……疏忽了吗?是自己太想在他心中占有一席之地了吧?
是自己要求太高了些。
张婉容连忙温婉笑开,拿过簪子就簪进了叶云的发髻,捧着她的小脸左右端详,认真夸赞道:“这粉嫩嫩、亮晶晶的,尤显活泼明艳,最最适合你。你哥眼光很好。”
言下之意:你就别转送我了,我不适合这个,我等他做适合我的。
叶云这才欢欢喜喜笑开。
叶母也才轻轻舒了一口气。
而骑马往宫城方向奔的叶风,则盘算的是:自己要不买几套玉饰送了算了。
他没空做啊。
而且他活儿做得再精细,那也不是用来做首饰的好吗?
太不务正业了。
嗯,刚到宫城下,就遇到了个更不务正业的——福王!
杨嘉福正焦急地在宫门前来回踱步,一见到叶风,顿时跟三岁娃娃看到串糖葫芦一般、冲了过来,又赶紧刹住脚,认真作揖行礼:“见过叶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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