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儿,你看我今天又打了两只兔子,拿去卖了差不多就够给你买个银钗了。”
男人一脸的汗,五官硬朗,剑眉星目,完全看不出他只是个乡下人。
女人回头,不施粉黛的她在村子里也是最好看的,尤其是那一双眼睛,甚是动人。
“要什么银钗,我不需要。”
“要的要的,别家媳妇儿有的,我一定要给你,别家媳妇没有的,我也要给你。”男人嘿嘿一笑,“兔子你先拿着,我去捞些鱼,晚上给你炖汤喝。”
“歇歇吧。”
“我不累!”
女人正是素问,她看着男人坚实的背影,这个男人是她捡的,在这里住下后,她也会跟这里的人一样,上山采药,虽然傅啾啾给她的钱和她攒的钱,足够她优渥的过一生,可她还是想要彻底的融入这里。
她只是花了些钱置办了个小院子,简单的布置了下,傅啾啾给的钱,她一直没动过。
这男人正是她上山采药的时候捡的,看着还有气,就花了些钱找人抬了回来,然后给他找了郎中,看了病。
不过这男人失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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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相处中,她感受到了男人对他的好,她也想开启新的人生,找一个疼自己的男人,当然,她也不讨厌的那个。
然后再生几个孩子。
“十一,当心些。”
男人什么都不记得了,名字是她随便取的。
捡到他那天,正好是正月十一,加上他又失忆了。
便取了这么个名字。
男人回眸,笑得很好看,“知道了,你在家等我,晚饭我来做。”
素问想到他做的饭,还是算了吧,自己虽然做的也不怎么好吃,可还是能吃的。
男人的话……一言难尽。
素问从他的生活习惯能够知道,他出身应该不低,当然这是她嫁给他的理由。
只是他这个人的生活习惯很是讲究,穷人家为了活着已经耗费了全部的力气,有时候根本就讲究不起来。
可男人不一样。
十一刚走,素问便看到了一个男人朝着自家门口过来。
她的心咯噔了一下,该来的总会来的。
“素问姑娘,是郡主让我来的。”
秦素问点了点头,“我知道了,明天一早我就出发。”
当晚,秦素问就十一说了要去京城的事儿,不过她看了看丈夫,“十一,你跟我一起吧。”
十一没有拒绝,“京城好像挺远的,我听村子里的人说,要好多天呢,你自己去我也不放心。”
素问笑了,“你都不问问我去做什么吗?”
十一大口吃着她做的鱼,还细心的把鱼腩那处最是肥美的肉去掉了刺,放到了素问的碗里,“去做什么?回家吗?”
他是知道素问不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人的,跟他一样。
他从没问过她为什么来这里,怎么看她都不像是乡下人。
“去看几位朋友,还有……替一位故友收尸。”
“哦!”十一没有惊喜,“那我明天先去把银钗买了。”
素问笑了,“为什么?”
“虽然我现在不能给你更好的生活,可总得尽点心,不能让人觉得你过的太差。”
素问想说算了吧,她的朋友们个个都是非富即贵,不过一想,银钗是男人的心思。
“好,十一买的,一定是最好看的。”
素问让十一跟着自己去,也有她的想法,“我要见的这位朋友,医术很高明,我之前的眼疾就是她看好的,让她给你瞧瞧,也许你就把过去的事儿都想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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