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过豆蔻年华,身上穿着勾栏瓦舍里明艳动人的丝质罗裙,一头乌黑的秀发有些凌乱,随着夜风飘荡在肩上,一张俏丽动人的脸上带着惊恐神色。
她不是别人,正是之前在酒楼里遇到的勾栏歌女——绯月。
“是你?”
赵政一脸无语的盯着她,愕然问道,
“我不是还你自由,让你离开了吗?你怎么还跟着我们?”
听了这话,绯月无奈一叹,低声说道:
“回公子的话,奴家五岁就被父母用二两银子卖到勾栏瓦舍里当歌女了,这十多年来,除了在勾栏瓦舍里练习唱跳,终日受老嬷嬷们的打骂责罚,就再也没去过别的地方、接触过别的人。”
“至于父母和故乡在何处,奴家早就忘了,便是想回去寻找他们,也是茫茫大海里捞针,不知道从何处寻起。”
“原本按照命数,奴家是要嫁给那卖药的张友平做妾的,多亏公子出手相助,救下了奴家一条贱命。”
“如今奴家无家可归、无处可去,却还有公子的恩情无法偿还,奴家便想给公子当牛做马、哪怕当个炊事丫鬟也使得!”
赵政听了这话,仔仔细细的打量了绯月一眼。
只见她一路跟着他们走官道追到现在,一双鸳鸯绣花鞋都已经磨破了,露出里面的纤纤玉足,也因为长途跋涉而磨出了好几个血泡。
看得出来,这姑娘倒是真有诚意。
“傻丫头,就为了偿还恩情,你就徒步跟着我们走了这么远?也不怕磨烂了你一双脚丫?”
赵政问道。
绯月咬着嘴唇,一脸的坚定,回答道:
“奴家虽没读过书,却也听人说过,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有恩不报,就是白眼狼!”
“公子是奴家的恩人,奴家必须报恩,因此哪怕磨烂了脚,奴家也得跟着公子。”
听了这话,赵政回头看了一眼三宝公公,问道:
“三宝,你觉得这姑娘如何?”
“我们是否该留下她?”
三宝公公久在宫中,识人无数。
丫鬟太监们谁有心机、谁更真诚、谁忠心耿耿、谁阳奉阴违,他一眼便知。
这绯月骨子里透着一股娇憨,却是个真诚的性格,能一路忍着脚痛跟到现在,更说明她是个有恒心、有毅力的人。
因此他微笑着说道:
“政公子,老奴觉得,这丫头还算不错,勉强留下当个丫鬟也是使得的。”
赵政见三宝表态,也就没有反对,当即点点头说道:
“既如此,你便留在我身边吧。”
“三宝公公,先把她安排到马车上养养脚伤,等养好了脚伤再让她下来。”
三宝公公应声道:
“老奴遵命!”
绯月则是喜出望外道:
“奴家谢公子收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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