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晚站在县城城门口,看着不远处的城门。
眼泪几乎要流下来。
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天知道,她穿着一双草鞋,是怎么坚持着走了近两个时辰的古代土路的。
程晚觉得再走下去,她的腿和脚就要废了。
已经午时了,这个时间进城的人很少,守城门的门卒也没难为程晚和程二平,只看了看两人的户籍,提醒酉初关城门,就让两人进去了。
刚进城,程晚就直观地感受到了和村里完全不同的烟火气。
路两旁的饭馆和酒楼,此时正是热闹的时候。
程晚走在大街上,都能听见里面小二接待客人的声音。
程晚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好饿。
从家里揣的那俩窝窝头早就被程晚和程二平在路上分吃了。
程晚又摸了摸怀里林老太给的那四个铜板,决定还是先把正事办了。
“二哥,咱先去当铺吧。”
自打程晚在路上自导自演了一出戏,当着程二平的面捡了那条金项链和那个银镯子后。
程二平整个人就时刻紧绷着,生怕被谁知道程晚怀里有宝贝,上来抢劫。
就像现在,程二平压根顾不上看期待已久的县城,只紧紧跟在程晚身边,有些防备地看向其他人。
程晚提醒过他,越是表现的紧张就越是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
程二平也知道,但他控制不住自己,别说他长这么大,就是他爹长这么大,也没见过这么值钱的东西。
若不是程晚坚持一定要来县城,程二平其实更想立即转头把两个宝贝带回家。
把金项链和银镯子一起取出来当了,是程晚深思熟虑后的选择。
捡到金子银子这种事,一次可以说是好运,两次就有点邪乎了。
而且只要别有人得了便宜还阴阳怪气不知足,程晚并不介意让家里人一起过好日子。
至于那对珍珠耳钉,程晚打算留着给王氏或者自己戴,毕竟是真的很好看。
“阿晚,咱们真的要当了它们吗?要不还是拿回家让奶他们拿主意吧。”
程二平心里有些害怕,他长这么大没参与做过这么大的主。
“我捡的东西,我做主。而且咱们又不是乱来,当了以后有了钱也好买些吃的用的回家,二哥,你难道不想吃肉吗?”
提到肉,程二平咽了咽口水。
他长这么大,只吃过一回肉。
是有次程大牛和程二牛去别家做工,主人家赏了一碗白菜炖肉。
程二平到现在还记得那个香味。
从陈记当铺出来,程二牛整个人有些晕乎乎的,脚像踩不到实地一样。
程二平脑袋发飘地攥住程晚的胳膊,“阿晚,这……,咱们这就有了一百一十五两银子了?”
说完,程二平赶紧四处看看,确定没人注意到他说话,这才松口气,“阿晚,我不是在做梦吧?”
程晚直接掐了一下程二平的腰。
“哎呦!”
“是做梦吗?”
程晚有些好笑地问。
程二平嘴角都要咧到耳根了,整个人傻兮兮的,“不是梦,不是梦好,咱俩回家和奶他们说,他们指定得高兴得昏过去。”
程晚也很高兴,她本来想着两个东西加一起能当五十两银子就不错了,没想到只一根金项链就当了一百一十两银子。
是她低估了那项链的款式和工艺对古人的吸引力。
程二平突然有些担心地问道:“阿晚,咱把一百两银子先放陈老板这儿真的没问题吗?”
程二平说的一百两银子是十个十两的银锭。
陈老板问程晚二人是要银票还是要银锭时,二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银锭。
毕竟沉甸甸的银锭摸上去比一张银票有存在感多了。
但也正是因为太有存在感了,随身带着去买东西和办事,很不方便又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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