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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悬案欲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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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号为“花狼”的经济间谍丛森被警方成功抓获后畏罪自杀。

  常青将其生前的录音文件上交进行详细核查,市公安局全面推进基础调查工作。

  夜安锦的例行调查是秘密进行的,少有人知道她与这起案件有关联。

  警方对龙港月湾十二号别墅区进行搜查时,在其地下室找到了与此前系列恶性案件相关的物证,另有一本《狂狼笔记》,其中详细记述了丛森作案的经过。

  物证除了受害人的内衣、手机等私人物品,还有被制成了标本的眼球、乳房等部分人体组织。

  其中就有单身御姐、离异辣妈、张梅芳的身份证和手机,还有李思思的学生卡。

  寒淼的手机也在。

  但与其他受害人不同的是,寒淼的手机被恢复为出厂设置,里面的照片资料和社交软件、联系人全部被清空。

  周欣莹的乳房被浸泡在福尔马林密封玻璃瓶里,瓶体上贴有标签,上面写着:周路凯的女儿。

  在这些证物上面并没有采集到丛森的指纹。

  它们被清理得干干净净,分门别类、摆放有序。

  《狂狼笔记》采取日记体独白的写作风格,以第一人称,细致地记录丛森每次作案,从选择目标、了解目标、接近目标、实施诈骗和杀人的全过程,无一遗漏。

  每次作案后,还有即兴总结,在文末画两朵花或者盘蛇图案以示祝贺。

  其作案动机、手段一目了然,骗色杀人劫财。

  令人气愤的是,这个变态杀人犯还把每次劫财的金额按日期制表填写。

  表格做得很专业,填写数字一笔一画,明细账目一丝不苟。

  除了这些,警方还在靠墙的落地衣柜里,找到了花狼每次作案用来改头换面的“装备”和作案工具。

  假发、假胡须、手表、衣服、刀具……

  其中就有被夜安锦用手术刀划破的那件塑形衬衣。

  这些物证让贺斌和刑侦队成员们欣喜若狂。

  让他们焦头烂额的几桩悬案一下子昭然若揭,都不需要再耗费人力物力进行摸排、走访。

  伴随着这些证物浮出水面的,还有丛森的真实身份。

  丛森并不是张梅芳的丈夫丛泽成,他是冒名顶替、鸠占鹊巢。

  像这种独幢别墅,邻里之间很少来往,互相不知底细。

  张梅芳与其丈夫丛泽成购买十二号别墅不久,丛泽成就去南方某城市做生意,赚的钱都存在张梅芳名下。

  丛森锁定张梅芳后,通过网络监控发现张梅芳独守空房、寂寞难耐,经常上网约炮。

  丛森趁虚而入,与张梅芳打得火热,后骗取张梅芳财产并将其杀害。

  丛泽成惊闻噩耗,返回配合警方调查并提供不具备作案时间的证据。

  丛泽成被排除嫌疑,返回南方不到三个月,再次返回十二号别墅。

  只是,回来的这个丛泽成其实是丛森。

  至于丛泽成,丛森在日记里一笔带过,“像丛泽成这种人,生如鸿毛。”

  因为丛森已死,丛泽成去向成谜。

  警方联系了南方某城市征集线索。

  话说回来。

  丛森从此大模大样地住在十二幢别墅里,没有人质疑他是不是真正的户主。

  他就以十二幢别墅为“根据地”,继续人不知鬼不觉地当祸害。

  他在《狂狼日记》中写到,他为了报复周路凯,先是化妆成富二代“张玉斌”骗取周欣莹的好感,而后步步为营对这个可怜的姑娘进行“攻心战”。

  周欣莹到底少不更事,对大献殷勤的“张玉斌”渐生好感。

  为了避人耳目,当他得知周欣莹租住的楼房原本是楼中楼的设计,就诱惑周欣莹同意搬开两个楼层之间的隔断。

  周欣莹起初不同意,耐不住“张玉斌”的软磨硬泡,最终和“张玉斌”一起搬开了通往她死亡之门的地砖。

  而后,“张玉斌”把楼下的门锁卸了下来,让周欣莹拿着身份证和门锁去配了钥匙。

  周欣莹把钥匙交给了“张玉斌”时,丝毫不知道这个披着羊皮的狼有朝一日会伙同她的两个闺蜜将她残忍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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