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凌,明叔说得对,你终归是我的亲生女儿,而他们,他们……”
她看着杨志义,又转向许英娘等人,片刻,像是终于有了决断。
男人这种生物,百分之九十九都是花心的,正所谓:人生三大乐事,升官、发财、死老婆,丈夫不止能有一个妻子,他可以纳姨娘,养小妾,置外室,生私生子女,但……
亲妈只有一个。
女儿,只要愿意孝顺,怎么都比丈夫靠谱的。
而且,她现在也发现了,丈夫,也就那么回事嘛,天下女人遍地走,男人也不少啊,只要她有钱,总有那更年轻,更温驯,更英俊,更懂事听话的。
萧娆的表情直白到,让所有人都看懂了她的‘心声’。
萧红凌:……
虽然说这是她想要的结果,但亲妈真的很无情啊。
但……
无情的好。
总算可以摆脱杨志义那个浑蛋了。
萧红凌和明叔蓦然有一种‘总算解脱’的痛快,真的,这种痛快,比便秘半个月,一朝解放还要来得通畅。
“等等,娆儿,娆儿,刚刚,刚刚是我的错,我不应该凶你,我都听你的,你,你别生气好不好?”
“你看我伤成这样,是,是身体太难受了,所以才会口无遮拦,我现在同意,我什么都同意了。”
“娆儿!”
杨志义身为‘小白脸’的本能,让他感觉到事情不好,赶紧压下心头的燥意,他拼命扯动嘴角,温声细语地朝萧娆笑。
“你听话,我们有事慢慢商量!”
“没得商量!”萧娆却丝毫不吃他这一套,冷声两声,扬起下巴,她道:“杨志义,你别再骗我了!”
“我不会再上你的当,你骗了我这么多年,我受够了。”
“我要跟你离婚!”
是的!
民国时期,是可以离婚的,而且,离起来真的是简单方便,直接登报通告就算是‘解决婚事’了,都不需要对方同意。
那个时代,很多反封建的文人都是这么做的,他们找到了新爱情,新的又有学问,又有气质的自由恋爱者,就把乡下伺候父母的封建小脚老婆给‘公开离婚’了,然后,公然和自由恋爱的对象同居,以‘夫妻’自称。
有的稍微墙壁些的乡下,那些原配小脚老婆,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成为‘休妇’,依然辛辛苦苦伺候公公婆婆,照顾家里,抚养孩子呢。
男人们可以这样干,萧娆自然也行,更何况,杨志义当初入赘是签了文书的,只要萧娆想,随时都能让他净身出户。
谁让他有错在先呢?
谁家入赘女婿,养着外室和私生子女的。
许英娘那三个人,萧娆愿意包容的时候,不算个什么事儿?她要不愿意了,直接就是‘罪名’。
【原身的人生啊,等于斗地主抓了四个2和两王,结果开局四带二打出去了,真是,让我都不知道怎么说好!】
【害人害己的。】
萧娆都无语笑了。
黑胖胖和9527也是深以为然,同时叹气道:【谁说不是呢?不过,幸好你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