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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大辩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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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月鹿如今是次席副府主,掌管律法,她立刻让人调来各种卷宗。

  不看不知道,最近还真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案子。

  岭南道府与婆罗洲道府不同,后者属于道府直管,而前者因为位于大玄的国境之内,所以是道府和官府并行。这个案子并不归属道府处理,而是归地方官府处理的民事案件。所以张月鹿事前并不知道这个案子,直到张月鹿今天要查找有关奇案,才从官府那边的卷宗里翻找出了这个案子。

  案情并不复杂,有个当红的名伶到岭南献艺,在此过程中与一位富商千金相识相恋,甚至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最终两人在私下里结成眷侣。这位富商千金的叔父得知此事之后,大为恼怒,一纸诉状将这个名伶告上了公堂,称其拐带良家妇女。县令当即派遣衙役在两人的新婚之夜将其带走。

  这个案子如今已经宣判,结果是县令重判此案,女子被判掌嘴二百,判给普善堂另择婚配,名伶被判流放。这位县令是儒门之人,判案的依据是良贱不通婚。

  因为名伶的名气很大,所以这个案子已经引起了一定的争论。

  主要分为两派,一派是“同情派”,对小夫妻二人的遭遇表示同情,认为女子的叔父以及众乡党实属越俎代庖之举。另一派则是“严惩派”,主张夫妻二人不守礼法理应严惩。

  两派的争论焦点主要集中在这个判决是否合理上面。毕竟道门已经讲究平等了嘛,可惯性的力量仍旧巨大,儒门的那一套仍旧是深入人心。这就导致两派相持不下。

  张月鹿觉得这个案子有些意思。

  她的立场是一贯的,一直对儒门持批判的态度,这在三教大会的时候就已经体现出来了。在她看来,门当户对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可是门当户对不能等同于良贱不通婚,这是潜规则和明文律法的区别,潜规则之所以是潜规则,就是因为其有合理的地方,也有不合理的地方,在道门的理念中,没有因为道士嫁给平民或者迎娶平民就被论罪开除道籍的说法。

  这个儒门县令明显违反了道门的平等精神,道门中人都只敢暗中违反,你竟然敢公然违反,你想要干什么?

  这就给了张月鹿插手的理由,涉及到精神、理念、想法、教义,必然是要以道门为主的,大玄朝廷也不能多说什么,

  张月鹿觉得,可以通过青萍书局将这个案子宣扬出去,形成影响,来一场全民大讨论,该不该平等,什么才是平等。张月鹿也定下了一个基调,能力有高低,出生无贵贱。

  张月鹿仔细斟酌之后,联系了姜大真人。

  按照道理来说,姜大真人这种地位的平章大真人,不是想见就能见的,更不是想联系就能联系的,不过张月鹿的身份不同寻常,毕竟是八代大掌教的候选人之一,这点面子还是有的。六代弟子们也乐得在晚辈面前展现自己平易近人的一面。

  张月鹿之所以要联系姜大真人,是因为青萍书局归属在紫霄宫的名下,而姜大真人掌管着紫霄宫,这不是随便安排个作者的小事,涉及到意识理念,想要让青萍书局全面配合,还得姜大真人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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