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在美国的国术圈子内都名声鹊起,很多人都听说了,在纽约出现了个妖孽天才,集齐了众家所长,自成一派。
在这个圈子中,只要达到明劲的境界就可以自己开武馆,达到了暗劲的程度更是全城都找不出几个的佼佼者。
毕竟化劲大师很少见的,在海外的就更少了。
现在的林枫,说是拳脚镇纽约,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明劲级别的一拳就会被他打死,暗劲级别的,一拳下去也得重伤,大概也就是化劲能和他过过招,这就是他本身肉身强大所带来的巨大增幅。
林枫一身休闲装,身穿卫衣走在路上,仿佛是一个还在上学的学生一样,一边走,一边在思考,接下来,要去哪儿学习,尽快达到化劲级别,到那个时候,他的战力将会更上一层楼。
这一个月中,他一边写日记,一边习武,日子过的很快,中间脑海中的能量槽又满了一次,他又抽了一次奖,谁知道这次没抽出什么好东西,只抽到了两千万刀的资金。
虽然对于普通人来说是无法想象的巨额财富,足以直接让人财富自由,但是对于现在的林枫来说,却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不过财富增加总也是好事,林枫倒也不气馁。
有了这么多钱之后,林枫金元开路就更顺利了,连暗劲高手的门都能砸的开。
蓦地,他在路边的落地窗前站住了,里面有一台电视机,正在播放一个专访,专访的不是别人,正是斯塔克工业集团的另外一个大佬,奥巴代。
在里面奥巴代正和主持人笑着分享托尼斯塔克小时候的趣事,一副好叔叔的样子,不断强调自己和托尼斯塔克的感情有多融洽。
但是大概除了林枫之外,大概也没人知道他私底下是恨不得杀死托尼斯塔克的。
“知人知面不知心啊!”林枫感叹一句,蓦地身后传来一阵嘈杂声。
“喂,黄皮肤猴子,把钱交出来,把包交出来!”
林枫转头看去,只见几个身材高大的黑人混混手持水果刀逼近了他,显然是看他身上穿的不错,有油水可捞。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林枫有点无语。
好吧,这是在美国,这很合理!
尤其是黄种人,在这里,是属于社会鄙视链的底层,连黑叔叔都能欺负两下。
“听不懂英文?”为首的那个黑人还以为林枫是外国人,听不懂英文,又重复了一遍。
但是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眼前一花,林枫就已经欺身到了他的跟前,一拳轰出。
“啊!”
只听一声惨叫,这个为首的黑人倒飞出去好几米,身上的肋骨都被打断了好几根。
其他几个黑人见状,顿时凶性大发,冲了上来。
不过也同样只是一人一拳,就被直接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