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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六章 又见奇物!(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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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之下——

  沈夜所给出的条件简直太容易完成了。

  借灵石。

  ——只要去借灵石,就可以得到沈夜的传授!

  一息。

  两息。

  张北辰拱拱手,站起身,面无表情道:“多谢师兄,那我现在就去借灵石了。”

  “去吧,我在这里等你。”沈夜说。

  张北辰转身走出去。

  房门关上。

  快逃!

  沈夜立刻就要回归未来,忽然目光一落,看见小茶几上的玉简。

  ——张北辰的玉简!

  刚才他想以此物作为报酬,但是自己没同意。

  现在他走的时候,怎么忘记带走玉简了?

  不。

  这种老怪物,怎么可能忘记这种事!

  是贿赂自己?

  也不对,自己已经明确给了答复,完全没必要贿赂自己。

  那么他留下这玉简是为什么?

  沈夜心头警铃大作,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将负面词条“掉链子的人”赐予了这枚玉简。

  做完这件事,他猛然起身,自言自语道:

  “张北辰这小子到底能不能借够灵石?不行,我得盯着点儿。”

  他一边说,一边走到房门前。

  手按在门上,推开,走出去,再关上门。

  “门。”

  走廊里顿时浮现出一扇通天之门。

  沈夜走入其中。

  门消失了。

  他走之后——

  房间里。

  那枚玉简依然静静地躺在那里不动。

  直到某一刻。

  笃笃笃!

  敲门声响起。

  没有回应。

  嘭——

  张北辰推开门,进入房间,却见里面空无一人。

  他朝那玉简看了一眼。

  玉简顿时跳起来,变幻成一根黑色的触须,在虚空中轻轻一点。

  光影浮现。

  沈夜出现在光影上。

  “张北辰这小子到底能不能借够灵石?不行,我得盯着点儿。”

  他一边说,一边离开了房间。

  张北辰看着光影,沉默了数息,问道:

  “为何不控制住他?”

  黑色触须上响起一道干涩生硬的声音:“他去找你,你自然能感应到他,我又何必多此一举?”

  “说真话。”张北辰冷冷地喝了一句。

  “……刚才没忍住,我去飞舟的底仓吃人去了。”黑色触须道。

  张北辰双目中闪过暴虐的杀意,上前一把抓住黑色触须,将其捏成一团,然后用力一扯——

  血水淋漓。

  一具不成形的骸骨从触须中掉出来。

  ——触须之前果然在吃人!

  阵阵哀嚎声从触须上响起,连声道:“我再也不敢了!下次一定忍住!”

  “你坏了我的大事……再有一次,我就吃了你。”

  张北辰冷冷地说。

  “是!主人!”触须连忙应声,又以讨好的语气说道:“通天术实在太繁复,眼下既然快到昊阳天宫,不如主人先拿下撼天术?”

  “确实,”张北辰点头道,“我们必须先拿下撼天术——但是现在,你我分头行动,先找到那个任青霄再说。”

  他收了触须,走出房间,开始寻找任青霄的下落。

  另一边。

  数万年后。

  蓬莱试炼遗迹第三层。

  沈夜的身形一闪而至,落在地面上。

  “呼,终于活着回来了……”

  他手一翻,摸出两颗宝石。

  ——回到未来的这一瞬,那颗代表“任青霄”身份的宝石就不能用了。

  跟往常一样,手上多了一颗新的魔化宝石。

  沈夜看着手中的两颗宝石,陷入沉吟之中。

  自己似乎有必要再去一次。

  总归要弄清楚那个“一切纪元的终结主”的秘密。

  ——就连蓬莱山主都“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从而下意识地想把他赶走。

  沈夜正要捏碎新的宝石,心中忽然起了一个念头。

  等等。

  自己身怀任青霄的记忆。

  任青霄负责主持出访一类的事务,是否对门下各个弟子有一定的评价和了解?

  沈夜微闭双目,调取任青霄的记忆。

  关于张北辰……

  其实没什么突出的印象。

  只知道他是玄门弟子,洞府在玄门峰山脚。

  沈夜叹了口气。

  这小子隐藏的很深啊,一点都不显眼。

  正想着,却见一只公鸡突然跳出来,落在沈夜肩膀上。

  ——是仁神!

  “你身上好香,是什么?”仁神公鸡道。

  “香?”沈夜思路被打断,下意识地看了看手指。

  仁神公鸡已经跳到他胳膊上,盯着那枚指环,感兴趣地说:

  “这可是奇物——我们凤凰一族最擅长用奇物,你让我看一下可好?”

  沈夜想起它叼胡萝卜所产生的“胡萝卜鸡”效果,不由心头一动。

  “那有什么问题,你拿去。”

  他当即把那枚“霜雪小梅”从手指上褪下,递给对方。

  仁神公鸡叼着这截树枝,神情抖擞,扇了几下翅膀,传音道:

  “好东西,我用它可以提升魅力。”

  “魅力?”沈夜重复了一句。

  “对,它能展现我们凤凰的美丽,释放出我们这一族的霸王之气。”

  “霸气……你以前在海上混?”沈夜问。

  “不是啊,这是凤凰一族的天生力量,能在展示美丽的同时,释放出强大的威压。”仁神公鸡解释道。

  “霸王色威压吗?我赌你不会。”

  沈夜有些不信地说。

  但是下一瞬,一行行微光小字浮现在仁神公鸡得头顶:

  “你的公鸡获得了唯一类奇物:霜雪小梅。”

  “使用此奇物,你的公鸡可进行变装。”

  “变装后的效果为:”

  “鸡太美。”

  “描述:手持鸡太美对敌人进行震慑,敌人会通过你力量波动上的变化,确认你的实力不比其差。”

  “——秋天到了,这是求偶的季节。”

  “请注意与'鸡你太美'保持区别,以防律师函出现。”

  厉害!

  难怪你们凤凰一族乃是百鸟之王!

  沈夜竖起大拇指,赞了一声:

  “果然美的惊心动魄。”

  “哼,看在你这么会说话的份上,以后约会女强者,哥们就变个装,给你撑腰。”仁神公鸡道。

  “……大可不必。”沈夜笑道。

  一个念头忽然在他心头闪过。

  数万年前。

  张北辰跟随任青霄去了昊阳天宫。

  他是匆匆被召唤至降妖除魔殿,当场被点中,无法拒绝,当场跟随队伍离开的。

  他的洞府依然在蓬莱。

  要不要在这个时代,在这数万年后去他的洞府看看?

  那就要再去一次99层宇宙。

  想办法潜入太上道宫。

  沈夜来回沉吟数息,做出了决定。

  去吧。

  去看一眼也好。

  兴许能找到什么线索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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