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屋小说网>我,美国医生> 第六章 诊所可以是我的?坏消息:律师费另算(1/2)
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 X

第六章 诊所可以是我的?坏消息:律师费另算(1/2)

章节不对?章节无内容?换源看看: 81中文网
  最新网址:xs“你好,周先生,我们之前的合作很愉快,至于您挚友的去世,还请节哀。”

  “你好。”

  周墨森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跟这家伙握了手。

  混蛋律师,名字叫约翰·奥登。

  原主的记忆给周墨森预警,那当然是有理由的。

  之前美国周墨森的父母,不是在车祸中去世了嘛。

  这就涉及到了遗产税的问题。

  美国周墨森父母留下的遗产,确实不是一笔小钱。

  大头是两处房产。

  让人更无语的是,还涉及到了法律问题。

  意外去世,自然没有立遗嘱。

  美国的法律关于继承这方面,真的是特别细。

  生前有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

  那一切好说。

  但,如果没有遗嘱,以美国法律的精神来说。

  就需要州法院来为继承人制定一个遗嘱。

  也就是说,必须走法律程序,必须找律师。

  肯定有人会说,这不是脱裤放屁吗?

  但在美国还挺有道理。

  就比如周墨森,他首先要证明一点。

  他是美国人,拥有美国国籍。

  要知道,美国奇葩就在这儿。

  这是一个移民国家,对移民的态度每个州是不同的。

  参考德州用车运非法移民去纽约。

  如果不是美国人,那在一些州就不能继承美国人的遗产。

  再怎么直系亲属也不行!

  老外亲属之间不是同国籍的情况,真的很多。

  还有其他的呢。

  比如家庭是不是和睦,是不是没有矛盾,防着杀亲夺产嘛……而这些不能自证。

  总之,必须找律师!

  可有人会说了,既然如此,早点儿立個遗嘱呗。

  这么说也没错。

  但是,遗嘱怎么立呢?

  找律师!

  生前死后,美国律师两头堵。

  但,教堂外的流浪汉可以作证,律师都挺混蛋的。

  原主就找到了这位约翰·奥登律师。

  之前说的那二十多万刀,其中就包含这个律师费。

  原主的记忆里,这个奥登律师的开价,高了至少两三万美刀吧。

  果然是个混蛋!

  好消息是,现在遗产税的免征额是100万刀。

  这个免征额经常改,1999年还是65万刀。

  换句话说,拿二十几万刀换一百多万刀的遗产。

  这个买卖还行。

  现在这个律师自己过来了,肯定不为了葬礼。

  而此时,门罗的亲戚很是嚣张。

  “门罗诊所,这个名字还不清楚吗?当然要由我们门罗家的人来继承!”

  奥登律师哈哈一笑,“那请问,史蒂夫·JR·门罗先生,在去世之前,是否留下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

  而此遗嘱,又明确规定了诸位的继承权呢?”

  门罗这帮亲戚瞬间傻眼了。

  周墨森就很想笑。

  当然没有遗嘱。

  就算是有遗嘱,也不会便宜他们这些远亲。

  有趣的是,之前让周墨森吃亏的法律。

  现在却有利周墨森了!

  门罗这帮亲戚,也不懂什么法律的,就开始骂骂咧咧。

  这奥登有些厉害,直说你们要是再骂,可就要上法庭了。

  奥登还说了,欢迎你们找律师来证明你们可以继承门罗诊所。

  周墨森一听这个,心里一惊。

  这律师真损啊。

  律师光是咨询就是按照小时计价的,所以,有官司打,打的时间越长,他们越高兴。

  那帮门罗亲戚不会傻逼到上这个当吧?

  “走着瞧!”

  扔下一句狠话,他们离开了。

  显然,这话不狠,甚至可笑。

  就只剩下了周墨森跟奥登律师他们两个人了。

  聊聊吧。

  这次很快就进入了正题。

  奥登这律师一笑,“周先生,你应该对门罗诊所很感兴趣吧?”

  一听这话,周墨森心中一动。

  “当然,我是合伙人。”回答的十分干脆。

  奥登律师则是露出了标准的美式假笑,“那么律师费的问题,应该另行计算吧?”

  他能让门罗诊所是我的?

  “伱得跟我说说细节。”
本章节尚未完结,共2页当前第1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我的书架 下一页